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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疑朋友與妻有染 11年後將其殺死拋屍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0-31 15:40:59


  中評社北京10月31日電/11年前撞見妻子去過朋友家,到後來的捕風捉影、聽信流言,遂懷疑妻子與朋友有染。但為了家庭和孩子一直隱忍的張某,待孩子成家立業後設計殺死了朋友,並將其棄屍河中。後罪行敗露,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今年10月18日,張某在勉縣被執行死刑。

  《華商報》報道,1958年,張某出生在勉縣一個偏遠的山村,與同村的董某從小是玩伴。董某比張某年長8歲,如哥哥一樣,整天帶著張某玩耍。張某回憶:“我倆小時候常到江邊玩,游泳或抓魚,幹啥都在一起。”1981年,經人介紹,張某與同村一女子結為夫婦,同年生育一子。

  董某當上村支書,幫張某申請了宅基地,讓張某從山溝搬了出來,住進了新房。兩家住得近,兄弟感情更加深厚了,兩人的媳婦也情同妯娌,相處和睦。

  2000年,張某兒子讀高三,臨近高考的一天中午,張某幹活回來未找見妻子。因為之前,村裡有人議論老董和張某媳婦關係不正常。他想到這,就跑去董家看究竟。剛進董家,便撞見妻子從房中走出。張某認為,此情此景便印證了流言不是捕風捉影,但他並未當場發作,也沒有追問妻子,而是將這怨恨的種子深埋於心裡。回到家裡,夫妻兩人也從未為此事爭吵過,生活一如既往地繼續著。

  “當時沒揭穿他們的奸情,為的是不影響兒子高考,不然整個家就毀了。”張某這樣安撫自己。

  從那以後,張某、董某還會相遇,但張某再也沒有主動找過董某。村裡的流言蜚語一直未停,張某憋在心裡的猜忌更加深重,繼而萌生了殺人的惡念。

  2001年,張某遇車禍腳踝受傷,他在床上一躺3年。3年裡,妻子早出晚歸,此前的流言蜚語讓張某備受煎熬,他不斷地猜想:董某幫他申請宅基地讓兩家相鄰,就是預謀和他妻子方便見面。而他遇車禍,估計也和董某有關。

  2004年,張某兒子大學畢業在省外找到了工作。他記憶猶新是傷愈後的一天,在村口的橋上他和董某不期而遇。兩人如以前一樣閑聊了起來,董某還說起了一樁外地的慘案:發現妻子有奸情,男的殺妻後自殺。張某當時就說,殺老婆沒出息,應該殺與老婆有染的男人。

  張某後來懷疑董某這番閑聊並沒有那麼簡單,實則是對他暗中發出警告,於是他對董某的怨恨進一步加重。兒子購房成家有了女兒後,張某的妻子便去幫忙照顧。獨自在家的張某,生活枯燥。2011年8月23日下午,張某帶著斧頭、塑料袋、繩子,拎著一瓶酒來到董某家。兩人邊喝邊聊至次日凌晨,趁董某沉睡,張某持斧猛擊董某頭部,董某倒在血泊中死去。張某將董某屍體拖到昔日玩耍的江邊,將董某的屍體與作案凶器拋進水中,把作案時穿的衣物及拖鞋,藏入魚塘淤泥中。案發後第4日,張某在寧強縣陽平關準備乘車潛逃時,被勉縣警方抓獲歸案。

  2012年8月,經漢中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漢中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某死刑。張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近日,陝西省高級法院經審理後維持了原死刑判決。而在勉縣警方調查取證中證實,張某妻子與董某其實並無不正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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