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8日電/來自亞洲、非洲及歐美國家的30多名國際法學者26日齊聚荷蘭海牙,就南海仲裁案及其對國際法治的影響舉行學術研討會。
與會專家對仲裁庭裁決的合法性提出普遍質疑,對強行推進南海仲裁給國際法治造成的傷害發出警告,呼籲國際法學界正確、全面、完整地理解《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簡稱《公約》),推動南海爭端通過直接協商談判這一更合理、更有效、對當事方和國際社會更有利的方式來解決。
【所謂仲裁“詭異之處頗多”】
在這場由武漢大學中國邊界與海洋研究院和荷蘭萊頓大學格勞秀斯國際法研究中心聯合舉辦的研討會上,美國國務院前法律顧問亞伯拉罕�索費爾指出,中國已按照《公約》規定將海域劃界等爭端排除強制仲裁,中國拒絕菲律賓將南海爭端提交仲裁有堅實的法律依據,被強行推進至今的南海仲裁“極不明智”。
英國外交部前法律顧問克里斯�沃默斯利指出,仲裁庭未能在基於事實的客觀基礎上判斷菲律賓訴求所掩蓋的真實爭端。他說:“海洋地物的地位與領土主權和海域劃界密切相關,而仲裁庭沒有認識到南海問題的根本性爭議是主權問題,對南海海洋地物地位的判定,只有在相關主權問題解決後才可能給予合理的解答。”
台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教授高聖惕指出,南海仲裁“詭異之處頗多”,菲律賓精心包裝的訴求看似單純,實際上蘊含著極其險惡的用意,是以打壓中方行使主權、伸張菲方主權主張為目標;而仲裁庭卻裝聾作啞,將明顯不是《公約》適用、已被中方排除強制解決程序的爭端送入實體審理階段。
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首席專家易顯河指出,仲裁庭的管轄權裁決無視對中國有利的已有判例,荷蘭籍仲裁員鬆斯和法國籍仲裁員科特不做解釋就改變他們曾經發表過的對中國有利的觀點,違背了國際法治中“法律一貫性”的重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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