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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秉樞前判決公開 法院認證不只高嘉瑜受害
http://www.CRNTT.com   2021-12-02 18:53:10


原本該判決案因涉及兒少家暴等內容為“不公開”,但系統將被害人資料隱匿後已成公開,案號為“新北地方法院 110 年度審簡字第 319 號刑事判決”。(翻攝自“司法院”判決書系統)
涉嫌對綠委高嘉瑜施暴的林秉樞,自知是過街老鼠,當庭求饒:“再給他一次機會”。(中時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2月2日電/就讀於政治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博士班的43歲男子林秉樞涉嫌對女友、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施暴,今凌晨遭新北地院2時許裁定收押禁見。他被爆出曾對多名女友動粗威脅,還曾毆打母親,去年8月對某任女友威脅“信不信殺了妳跟妳小孩”,揚言散佈裸照,遭法院判刑拘役40天。原本該判決案因涉及兒少家暴等內容為“不公開”,但今天經系統將被害人資料隱匿後已成公開,案號為“新北地方法院2021年度審簡字第319號刑事判決”。

  現年43歲沒正式工作的林秉樞,涉嫌對女友高嘉瑜施暴,引發眾怒,遭檢警拘提到案複訊後,遭羈押禁見,據指出,黑歷史一籮筐的他,自知暴打高嘉瑜東窗事發代誌大條,當庭求饒:“給我一個再融入社會的機會”,還說:“我現在是全台最臭的老鼠屎、我的人生已經毀了,不可能逃亡”,但仍被裁定收押禁見。

  一般司法案件若涉及兒少、性侵害、家暴等內容,判決書系統會自動將關鍵字隱藏、隱匿個資,或是全文不公開,林秉樞的前科可能就是因為此原因沒有曝光,也讓高嘉瑜無從得知他的黑歷史;而原本這起案件被設定為“不公開”,如今在查詢系統中已可查得此判決書,案號為“新北地方法院2021年度審簡字第319號刑事判決”。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道,判決書內容中,林秉樞對某任女友因發生爭執,他向對方說:“我想通了,妳永遠不會學乖,但是我不會放過妳,我也不分,但我也不碰妳”、“我們往下玩,然後我們看最後誰會被影響?”、“我不要在一起,我不要錢,我要整死妳。就這樣”、“妳不相信被揍會很痛?妳不相信我真的會動妳是不是?妳信不信我讓妳消失?我不是開玩笑喔”“妳消失,妳小孩沒有媽媽喔”等內容。

  林秉樞還對前女友要求辭去工作,“妳不辭我們就來輸贏,妳試試看”、“妳的影片,我都設好囉!妳試看看,妳明天妳就去沒關係,我就讓妳精彩到底”,林還威脅要危及對方小孩的生命,對方則說“這是底線,你不可以說殺我小朋友”,林則繼續說“我有妳手機定位,妳現在跟我跪下說對不起信,不信我殺了妳跟妳小孩!”

  該名前女友事後將對話紀錄截圖報警,檢察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林秉樞,林今年8月出庭時認罪,並與對方達成和解,林並向法官宣稱母親正在安寧病房,希望能在母親有生之年盡力陪伴,法官最後判決拘役40天,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接受6小時的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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