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中國南海地區的局勢非常複雜,周邊一些國家試圖將南海地區問題國際化,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們的目的已經達到。菲律賓已經向國際海洋法仲裁法庭提出仲裁申請,而一些不懷好意的國家則利用菲律賓的訴求,轉移國際視線,向中國政府施加壓力。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國際社會處理海洋糾紛的主要法律依據。中國作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堅定地捍衛海洋法公約所確立的一切原則。
但是,近些年來,菲律賓等一些中國南海周邊國家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實施過程中,提出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觀點。他們認為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規定的大陸架原則,中國南海周邊國家的合法權益受到中國的損害,中國在南海地區主張權益不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基本規定。因為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沿海國的大陸架包括其領海以外陸地領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擴展到大陸外邊緣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到大陸邊的外緣距離不到200海里,則可以擴展到200海里的距離。超過200海里的外部界限不應該超過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350海裡。200海里以外的大陸架界限應當提交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委員會應當按照劃定大陸架外部界限的事項向聯合國提出建議,沿海國在這些建議的基礎上劃定大陸架界限應當有確定性和拘束力。
中國南海周邊國家據此認為,中國南海周邊國家對中國南海享有聯合國海洋法規定的基本權利。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的專屬經濟區制度,專屬經濟區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不應超過200海里。中國沿海周邊國家認為,按照專屬經濟區的原則,他們應該對中國的南海享有經濟權益,可以採取執法行動,驅逐中國的作業漁船,保衛他們在專屬經濟區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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