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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釋法後法院舊決定自動失效
http://www.CRNTT.com   2022-12-29 17:32:28


  中評社北京12月29日電/據大公報報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27日至30日在京舉行,會議聽取了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關於提請解釋香港國安法有關條款的議案說明。香港社會各界支持人大釋法,他們表示,釋法是現有法律框架下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社會各界期盼人大釋法為是次爭議畫上句號,同時築牢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防綫,為香港邁向由治及興新局面提供制度保障。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系講座教授陳弘毅向《大公報》表示,外國律師能否到香港參與訴訟,決定於案件開審時的法律規則。如人大釋法定出了新的法律規則,法院之前根據舊法作出的決定應可視為自然失效。

  陳弘毅表示,人大釋法是“一國兩制”下香港憲制秩序不可或缺的重要構成部分。人大釋法是立法行為,終審法院曾指出,人大釋法不但可對基本法的條文的不清晰之處作出澄清,也可根據其立法原意,予以補充其條文。這原則也適用於人大解釋國安法。

  無執業資格不可出庭

  對於釋法是否影響Owen大律師參與黎智英案,陳弘毅認為,外國律師參與香港法院的訴訟案件的情況與居港權訴訟導致人大釋法的情況不同。一位外國律師能否到香港參與訴訟,決定於案件開審時的法律規則。

  他說,香港法院曾根據原有法律授予Owen大律師參與黎智英案的執業資格,但如人大釋法定出了關於外國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的新的法律規則,例如規定外國律師無資格參與國安法案件的訴訟,則在黎智英案明年開審時便適用此新的規則,即後法優於前法的原則。法院之前根據舊法作出的賦予Owen大律師在本案的執業資格的決定,屆時應可視為自然失效。<nextpage>

  陳弘毅強調,一般外國尤其是西方國家,都不會允許在本國沒有執業資格的律師在本國的訴訟案件中代表當事人出庭辯論,無論案件涉及國家安全或其他範疇。香港以前在英國殖民統治下,本地法律人才不足,所以在回歸後《法律執業者條例》仍允許外國大律師在個別案件中經法院批准參與訴訟。

  第十四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當選人朱立威表示,過去的經驗證明了人大釋法有其法理基礎,符合法治精神。“一國兩制”保障香港在回歸後仍能繼續保有自己的司法制度,施行普通法,惟當問題涉及國家層面,特別是本次涉及國家安全層面的議題,本地法院未能自行處理,便需提請人大釋法。行政長官作為國安委主席,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是盡責履職的表現。

  人大釋法是唯一辦法

  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行政會議成員林健鋒認為,特區層面已無法解決不具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能否參與處理國安案件問題,由行政長官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是現有法律框架下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此舉能確保香港國安法得以完整准確實施,進一步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符合社會普遍期待,是確保國家安全得到有效維護的必要之舉。

  全國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香港中華文化總會會長高敬德表示,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國安法進行解釋,厘清立法原意,才能消除國安風險,令香港社會能够排除幹擾,集中精力謀發展。香港社會各界期盼人大釋法為是次爭議畫上句號,同時築牢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防綫,為香港邁向由治及興新局面提供制度保障,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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