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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眼女覆核警手令獲受理
http://www.CRNTT.com   2019-09-14 10:32:35


  中評社香港9月14日電/在8月11日於尖沙咀警署外的暴力衝突發生期間,一名女子右眼重傷,同月底警方取得法庭手令繼而向醫管局索取其個人資料及醫療報告。“爆眼女”不滿警方拒絕提供該手令的副本等資料,令她無從提出反對,早前入禀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昨獲高院受理。

  法官林雲浩昨頒判詞指出,在案中化名“K”的申請人所提出的覆核範圍實際上很“狹窄”,並非關於警方應否向裁判官申請有關手令,亦非質疑該裁判官應不應該簽發手令,而是只限於警方拒向K交出手令資料。

  判詞整理出K主要的理據,在於牽涉其個人私隱,警方的做法卻令她無從向法庭申請撤銷有關手令,剝奪基本法保障的提出訴訟、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等權利。另一方面,警方則堅持不提供手令資料是基於“公共利益保密原則”,因可能影響調查罪案。法官認為雙方的爭議點牽涉公眾利益,以及有合理可爭辯之處,因此決定批出覆核許可,將會盡快排期正審。

  另外,K一方本來同時向法庭申請臨時命令,要求法庭禁制警方使用手令所取得的資料。不過法官認為,警方既已表示會把K的醫療報告封存,法庭不需就此頒命令。K另曾要求法庭頒臨時命令,指示警方交出有關手令,K的律師在前日聆訊時已表明不再有此要求。

  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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