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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司法改革是彰顯公義的不二選擇
http://www.CRNTT.com   2021-01-25 09:46:26


  中評社北京1月25日電/據大公報報道,近來,市民要求司法改革的呼聲不斷,這都源於“修例風波”以來,司法機構暴露出的種種弊端,令司法維護社會公義的功能衰減。愈來愈多的市民認識到,唯有推動司法改革,才能彰顯公平正義。

  日前,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卸任,張舉能就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卸任前夕的記者會上,主動回應了司法改革問題,他認為改革是好事,司法機構的立場不是反對司法改革。張舉能在就任首日表示,希望自己能帶領司法機構保持專業、高效和與時並進。這表明,司法改革得到了包括司法人員在內的社會各界認同;推進司法改革是彰顯公義的不二選擇。

  馬道立推動司法改革有功勞

  馬道立1月5日會見傳媒時,主動提起司法改革,他稱:“司法機構立場不是說是反對的,因為如有地方可改善,我們亦會跟進”。他同時認為,任何人都可批評司法機構工作,但必定要有理據,若有人只單純不喜歡法庭判決就指“司法已死”,他難以接受。當多次被問及是否受到香港特區政府或其他的壓力作出決定,馬官一再強調“沒有”,並叫記者們記得在報道提及。

  馬官表達的意思非常清晰:其一,司法機構不反對司法改革;其二,司法改革須有道理;其三,香港的“司法獨立”並未受損。這說明,馬官是以客觀、理性、開放的態度對待司法改革的,並沒有故步自封,或高高在上,而是清楚地認識到推進司法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並把維護司法公義放在了心中最高位置,而不是把維護司法機構自身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馬官的這個態度,體現了司法人員的職業水準,彰顯了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值得點讚!

  應該說,馬官對市民的呼聲非常重視,對如何革除香港司法積弊也早有思考。比如,在“黎智英保釋”一事中,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批准黎智英保釋,引發市民強烈質疑,律政司不服上訴。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常任法官張舉能批准律政司上訴許可,黎智英即時還押候審。此事對於全面準確落實國安法具有重要的示範意義,馬道立等三位法官的裁決,維護了國安法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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