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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建宗答中評:香港看似三權分立卻完全不同
http://www.CRNTT.com   2020-09-05 00:14:59


一國兩制青年論壇創辦人兼主席、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委員何建宗(中評社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9月5日電(記者 沈而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明確表示,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反對派卻齊聲表示質疑。一國兩制青年論壇創辦人兼主席、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委員何建宗博士接受中評社訪問時指出,香港表面上有三權分立的特色,但關鍵是香港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其三權的權力均來自中央,即便是香港的司法機關,它對基本法的解釋權力亦是有限的。這些特質都表明香港制度與西方的三權分立制度完全不一樣。

  香港不是三權分立 但司法獨立絲毫無損

  何建宗提到,香港的政治制度究竟是不是“三權分立”,這個爭論自從回歸以來一直沒有停止過。過去是局限在學術範疇和部分中央官員的談話當中,特區政府官員一般不表態。這次引起哄動主要是因為教育局長和行政長官的公開發言,以及教科書的修訂。我覺得最近的情況可以理解為,一直以來局限於學術或內地的討論進入了複雜的香港政治領域,但由於香港內部沒有足夠的醞釀,導致討論失去了焦點。

  “很不幸,在部分人有意的誤導下,焦點轉移到了香港是否存在‘司法獨立’這個問題上。”何建宗分析道,香港基本法第二條表明,香港擁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這個“獨立的”三個字非常重要,是行政管理權和立法權所沒有的。這體現在幾個方面。第一,根據基本法85條,香港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干涉;第二,根據基本法第89條,香港的法官只有在無力履行職責和行為不檢的情況下,行政長官才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是不少於三名當地法官組成的審議庭的建議,予以免職。何建宗表示,簡單來說,香港法官基本上是不能被“炒魷魚”的,無論他的判決是否得到歡迎,無論他是否判政府敗訴。這是獨立司法權的關鍵。即便是審理國安案件的指定法官,也是香港的法官,也得到相同的保護。

  何建宗指出,正因為如此,近年很多人對香港法官判決有不同意見甚至不滿,但香港的司法獨立絲毫無損。反對派和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對香港喪失法治的污衊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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