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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愛詩:特首指定國安案法官名單更適合
http://www.CRNTT.com   2020-06-26 16:53:56


  中評社香港6月26日電/據大公網報道,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昨日出席電視節目時表示,港區國安法條文中的安排是考慮了保密和運作等需要。梁愛詩認為,特首指定若干法官審國安案不會損害司法獨立,她強調,國家安全是特別事務,而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涉及機密資料,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或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都沒有這些資料,所以由特首指定法官處理是更適合的安排。\大公報記者 馮瀚林

  法官需經委員會推薦

  對於有法律界人士認為,特首指定若干法官審國安案是行政干預司法,梁愛詩指出,安排考慮了特區實際需要。她認為,司法獨立是指法官審判案件不受任何干擾,可以無私無偏進行審判工作,裁決完全不受任何人左右。行政長官委任的法官,需要經過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所以特首不是挑選自己的法官,而是要經過程序。她強調,任何人嘗試影響法官裁決,這樣是影響司法公正,即使是行政長官也不能這樣做。特首指定法官之後,不會阻礙法官的判決。

  至於為何不能由司法機關委任法官審理案件,梁愛詩認為,國家安全是很特別的事務,中央政府負根本責任,而特區是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國家安全委員會有很多機密的資料,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或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都沒有這些資料,所以由特首指定法官處理是更適合的安排,而相關安排不會左右法官作出審判或裁決。

  梁愛詩又表示,基本法第19條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香港法庭的司法管轄權不是完全沒有限制,而法庭權力是可限制的,這是普通法下的規則。她強調,中央在極少數的國安法案件行使管轄權,這是特定的情況。香港是高度自治,香港的制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計。

  料月底通過法案機會高

  梁愛詩說,現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未有公開港區國安法的細節,目的是避免引起破壞行為。她強調在立法過程中,已充分諮詢社會各界意見。她亦估計人大常委會月底將通過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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