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6日電/據大公報報道,70歲食環署外判清潔工羅長清,本周三在上水廣場外的路障範內拍照時,遭黑衣暴徒掟磚擊中頭部,留醫一日後傷重不治。這件不幸的事件已經證明,縱暴派人士五個月來將警方誣衊成“殺人犯”,但他們自身才是真正的殺人犯。
某些人一直聲稱警方在今次“修例風波”中殺了人,例如八三一太子站、知專女學生陳彥霖、科大學生周梓樂等,明明一直拿不出任何確實證據,某些縱暴派議員卻憑著一些似是而非的內部文件、閉路電視片段和極度模糊的一兩張照片,煽風點火說這些死亡事件與警方有關,還沒來由指責警方須付上責任。
好了,那現在有不止一條影片,清晰拍攝到羅伯伯遭黑衣暴徒用磚掟死,可講證據確鑿。一眾縱暴派人士又作何回應?筆者翻遍連日來所有報章和網上新聞,完全未見縱暴派有隻字譴責暴徒。難道他們不知此事?但昨日的立法會內會,作為會議主持的郭榮鏗卻帶領在場議員默哀,還煞有介事地把對象模糊化,說是“‘修例風波’中逝世的人”,之後便沒有進一步表示。
縱暴派是明知暴徒殺了人,卻仍然不想割席,更試圖利用市民對周梓樂等年輕人的同情來掩蓋這宗血案。羅伯伯一案根本不能與周梓樂等人之死相提並論,後者的死因尚待調查,但羅伯伯的死因卻清清楚楚,是被黑衣暴徒親手用磚頭掟死,是一宗謀殺案。在香港法例的所有罪行里,謀殺無疑是最嚴重的罪行之一,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縱暴派為了選票,是否已經出賣良知,不惜與殺人犯為伍?而更無恥的,是某些人極盡誣衊之能事,明明有這麼多事發經過的影片,仍能將這宗慘劇說成是“藍絲被自己人掟死”,企圖為暴徒撇清罪責。最可怕的,是一些市民竟然真的選擇相信,這已經不是“盲撐”,而是完完全全的“被洗腦”。
那些一直說“不篤灰、不分化、不割席”的人,你們究竟知不知道,跟你們坐同一張席的,是一班手上沾滿鮮血的殺人犯?
(來源:大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