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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撤回修例 中央為何“理解尊重支持”?
http://www.CRNTT.com   2019-09-10 10:11:22


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盧文端(中評社 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9月10日電/林鄭月娥特首宣布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訂,中央態度如何?林鄭的回答是6個字:理解、尊重、支持。外界都看到修例風波已提升至國家主權、安全層面,沒有中央的“理解、尊重、支持”,林鄭當然不可能自己作出這樣的宣布。那麼中央為何對林鄭宣布撤回修例予以“理解、尊重、支持”呢?為什麼之前示威者一再要求,港府卻遲遲不宣布“撤回”?現在宣布“撤回”對終止暴力、平息風波是否有用?這些問題值得分析和解讀。

  為何不早宣布“撤回”?

  首先應該肯定,港府宣布撤回修例展示誠意和善意,確實產生了積極正面的社會影響。有人問為何不早用“撤回”兩字?本來6月15日林鄭宣布暫緩修例,之後亦表明修例工作已完全停止,明年7月草案便會自動失效,這已經與“撤回”沒有實質分別了。由於外界仍要求直接用“撤回”兩字,林鄭乾脆用“壽終正寢”來形容修例“已死”,並特別強調這個說法比“撤回”更徹底。到這個時候,是否用“撤回”兩字已沒有實質意義。

  記得香港2003年進行《基本法》23條立法,七一遊行後的7月7日,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宣布《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押後恢復二讀;其後又於9月5日宣布撤回有關草案。相較23條立法,修訂逃犯條例的分量和重要性遠遠不能與之相比。港府當年可正式宣布撤回23條立法,在修訂逃犯條例一事上用“撤回”也不應有什麼實質障礙。

  實際上,在修例問題上,港府宣布暫緩修例才是重大決定,才稱得上是大事,所以港澳辦和中聯辦即日表達中央“支持、尊重、理解”的態度(中央將“支持”放在前面)。

  自此之後,是否用“撤回”兩字已不是原則問題,而是技術性的程序問題。中央既然對港府暫緩修例的態度是“支持、尊重、理解”,現在對港府宣布撤回修例的態度自然也還是這6個字。

  至於之前為何不宣布“撤回”,本人認為可嘗試從現實形勢環境分析。前一段時間,極端分子與背後黑手得勢不饒人,不斷將暴力升級,港府如果在這樣形勢下宣布“撤回”,豈不被視為“跪低示弱”?對手豈不更肆無忌憚製造事端極限施壓,導致形勢一發不可收拾?現在香港局勢正出現一些積極變化,民陣8.18集會沒有再次演變成大規模暴力衝擊,表明香港社會已形成強烈的止暴制亂氛圍。林鄭及時提出構建對話平台,並將宣布正式撤回修例作為開啟對話的第一個行動。到這時,用“撤回”兩字也就水到渠成。

  “撤回”是回應市民實際上建制派內部對是否應宣布撤回修例也有不同看法,較有代表性的意見認為,現在宣布撤回沒有實質意義,反修例的搞手不會收手。

  在筆者看來,中央同意宣布撤回,主要是希望讓廣大市民尤其是一些中間市民看到港府的善意和誠意,既為展開對話提供一個基礎,也希望爭取更多市民對暴力說不,為止暴制亂營造有利的社會環境。

  必須強調的是中央從來沒有對少數暴徒和幕後黑手抱有幻想,當然也不會寄望宣布撤回修例換來他們停止暴力衝擊。原因很簡單:圍繞修例所出現的事態已完全變質。港澳辦日前記者會已明確宣示中央對港最新形勢的判斷:少數暴徒與幕後黑手的目的已與修例無關,而是要搞亂香港、癱瘓特區政府,進而奪取特區管治權,從而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政治實體。

  由此觀之,少數暴徒和幕後黑手不會輕易放棄以暴力進行“政治恐嚇”、“政治要脅”,香港的暴力衝擊事件不會停止,甚至有可能出現更極端的惡性暴力事件。

  顯然,港府就對話釋出善意和誠意的同時,堅決依法止暴制亂的態度不會改變,中央堅決打破外部勢力和反中亂港勢力企圖搞亂香港、奪取特區管治權圖謀的決心,更不會改變。若暴力衝擊繼續升級,港府就不得不拿出緊急法這把“尚方寶劍”。港澳辦亦已明確表態:中央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運用一切必要手段止暴制亂。

  展開建設性對話 集思廣益找出路

  應看到的是中央“理解、尊重、支持”撤回修例,不僅是對林鄭特首的支持,也是對香港社會不同意見的極大包容,表明中央真誠希望香港社會盡快展開對話,走出困局。這次修例風波也提醒我們:必須高度重視香港社會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全面解決。香港非常需要通過對話走出困局。所有希望香港好的人都應推動展開建設性的對話,既共同努力結束持續3個月的動亂,讓社會早日恢復秩序,又就社會深層次問題進行討論,集思廣益尋找出路。

  (來源:明報,作者盧文端系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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