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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香港急需訂立“禁蒙面法”
http://www.CRNTT.com   2019-09-07 11:16:17


  中評社香港9月7日電/最近香港社會討論特區政府應否考慮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和《禁蒙面法》止暴制亂,示威者行為由所謂的“和理非”逐漸演變成有組織使用武力犯罪,更藏有攻擊性武器,讓市民擔驚受怕。即使政府嚴厲譴責和拘捕暴徒,暴徒仍肆意破壞店舖和衝擊警署,更瘋狂地用鐵棍攻擊警察和警車。

  暴徒已失去理性,很明顯地這班暴徒受過專業培訓及有外國勢力干預,令香港很多沉默的大多數市民默默承受痛苦。香港持續示威和抗爭只會讓市民對社會秩序失去信心,令香港經濟陷入困境,犧牲廣大市民的飯碗。因此,政府要思考任何法律上的條例都可止暴制亂,讓香港重回正軌都應該考慮採用,確保香港盡快恢復社會和諧發展,防止失業率持續惡化。

  許多國家對於戴口罩和蒙面的示威者已經立法予以禁止,美國15個州已實施“禁蒙面法”法例,加拿大列明示威者參與暴動時戴面具最高可判監10年。長遠來說,建議特區政府推行“禁蒙面法”法例,杜絕日後一切示威暴力事件出現,防止示威者刻意隱藏身份進行抗爭活動。此法例推行可讓市民安全表達訴求,減低與警察衝突,有助保障香港市民財產安全,捍衛香港法治精神。

  當執法者的生命受到威脅時,除了活捉暴徒,更應直接地通過可行的法例將暴徒緝拿歸案,以法治守護香港繁榮安定是人心所向,共同維護“一國兩制”的核心價值。社會各界應同舟共濟,重拾“香港明天會更好”初心,不再動輒指摘,香港才可走出困境。

  (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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