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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爆發違法佔領行動。(資料相) |
中評社香港4月9日電/2014年爆發違法佔領行動,警方事後刑事檢控行動發起人“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9人,9名被告面對煽惑公眾妨擾等共6項罪名。案件已於去年12月審結,押後至今日(9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9人就不同控罪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午求情,各被告續准保釋。
第1項控罪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全部罪成。
第2項控罪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其中朱耀明脫罪,戴耀廷、陳健民、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全部罪成。
第3項控罪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的罪名不成立,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則被裁定罪成。
第4項控罪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黃浩銘被裁定罪成。
第5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黃浩銘被裁定罪成。
第6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李永達亦被裁定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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