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彭韵僖:基本法保障港普通法傳統
http://www.CRNTT.com   2018-07-29 11:41:41


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韵僖表示,中央以基本法保障了“一國兩制”有效實施(圖片來源:大公網)
  中評社北京7月29日電/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韵僖昨日在電台節目中表示,香港特區的成立源於國家憲法,中央以基本法保障了“一國兩制”有效實施,讓“兩制”在“一國”主權下同時發揮功能。她又寄語香港年輕人以開放的心懷和態度把握機會,“增加對國家的認識,對將來發展非常重要”。

  彭韵僖指出,香港特區的成立源於國家憲法第31條:“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區內實行的制度按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香港回歸祖國時,中央用“一國兩制”模式處理香港問題,以基本法這一“特別法律”,保障“一國兩制”有效實施,並以基本法作為連接兩個制度的橋樑,讓“兩制”在“一國”主權下同時發揮功能。

  彭韵僖稱,國家憲法規定了國家主體,香港特區則是一項特別安排,在具體實踐過程中,若特別法律的安排與一般法律相衝突,特別法律應優先適用。她又引用基本法第8條:“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除同基本法相牴觸或經香港特區立法機關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稱雖然國家實行大陸法系,但香港在回歸後並未實施大陸法,而是仍舊沿用實施了逾百年的普通法,“這也是基本法優先適用的例子”。

  彭韵僖表示,“一國兩制”是史無前例的創新設計,容許兩套不同的法律制度,在“一國”之內同時並存。她稱:“香港社會有強烈共識,在兩地法制相互尊重的同時,香港普通法傳統的獨特性,亦應在基本法框架下得到維護。”

  (來源:大公網)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CNML格式】 【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