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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司法改革應先從法官遴選入手
http://www.CRNTT.com   2020-09-30 11:44:14


(圖片來源:中評社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9月30日電/據大公網報道,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南開大學法學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主任李曉兵接受《大公報》專訪時表示,香港司法改革首先應該從法官遴選制度上入手,此外還應該設立對法官任職和司法過程的評價機構和系統。

  李曉兵表示,要進行司法改革,首先要保證司法界入口保持一定開放性和專業性,所以法官的遴選制度應該率先進行改革。“香港特區的法官不應該只懂香港還要心懷國家,不能只關注高度自治權而不理解中央管治權。至少在中央和特別行政區關係的認識上,對於香港特區具有探索性的‘一國兩制’實踐要有深刻而全面的認識,而不能片面的強調所謂的專業水準。如果將畢業於名校的法學院或者通過專業資格考試作為從事法官工作的基本條件,那其實還遠遠不夠。如果對於憲法和基本法作為特區憲制基礎以及特區‘一國兩制’實踐缺少清晰而深刻的認識,我覺得也不能勝任司法這份重要的工作。”

  李曉兵認為,在法官任職期間,還應該對法官執業表現進行專業評價和社會評價。比如可以考慮在立法會內部成立司法評價委員會,在香港和內地的大學可以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也可以邀請媒體和社會公眾對司法機構和司法者進行評價。法律人應該有理性的自我評價能力,要清醒地意識到自己的專業行為並不當然的具有正當性和優越性,更不能簡單地把法律專業的標準和評價當然地凌駕於社會大眾之上。

  有助司法重回正軌

  李曉兵強調,香港回歸祖國,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實現特區憲制秩序重塑也是法院的憲制責任。縱觀香港特區過去二十多年的歷史過程,社會各界所期待的讓香港的一些司法者自己主動做出改變走向人間正道的希望渺茫,目前看來只有通過司法改革,才能有助於推動香港司法找到未來的方向,回到正軌,重塑正義之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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