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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向大公報提供裁判官出席7.3法律講座後的WhatsApp短訊內容(圖片來源:大公網) |
中評社香港9月7日電/據大公網報道,引發全城關注的匿名信披露,在一個有大法官馬道立出席的司法講座上,主講的法官黃崇厚在會上提出,審訊黑暴案件時,除非有十分穩妥的證據來定罪,否則可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讓被告脫罪;又不點名地警告藍絲官說話要小心,不要觸怒市民,指責藍絲官被起底是自作自受,更稱警員被起底是“抵死,唔抵可憐”。
司法機構在此事件惹起風波後發聲明澄清說,司法機構轄下司法學院於七月三日確有為裁判官舉辦主題為“司法公正及公眾信心”講座,但匿名信中所披露的講話內容“並不屬實”,且馬道立亦沒有在講座後與任何裁判官開會。有政界人士質疑司法機構對該匿名信內容的澄清只是針對細枝末節的“技術性否認”,因對核心內容未作交代,反而澄而不清。政界人士更關注的是講座上是否提出“除非有十分穩妥的證據來定罪,否則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等傾向性指引。
普通法下“寧縱毋枉”原則一向行之已久,但這樣在講座上特別提出“十分穩妥證據”的要求,卻令人質疑其另有用意,質疑有什麼特殊理據支持這個要求?翻查資料,在該法律講座後的8月12日,裁判官何俊堯裁定區議員仇栩欣襲警案罪名不成立,其判詞指兩名警察證人“用一個大話冚另一個大話”,不誠實不可靠,該案判決觸發市民發起網上聯署,促何俊堯停審相關案件。近期涉及黑暴的案件,除了有確鑿錄像證據的罪成之外,不少由現場警員作證的案件均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下令疑犯脫罪。司法機構的聲明沒有說清楚7月3日的講座主講者曾否向裁判官提過“十分穩妥的證據來定罪”等言論,僅以一句“並不屬實”來含糊否認,反而留下謎團,令公眾更迷惘。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不清楚該法律講座的內容,但近一年法庭處理動亂的判決,的確是引起社會的批評及質疑,加上有裁判官感到判案受壓力,在此環境下,司法機構應向公眾清楚說明講座的內容,釋除公眾疑慮,以維護司法機構的聲譽。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出,該講座舉辦後,多名裁判官例如錢禮、何俊堯判決引起爭議,以及水佳麗對15歲掟汽油彈少年案的判決等種種事例,令公眾質疑有些裁判官更似是辯護律師立場,偏幫疑犯脫罪。她又批評蘋果日報連日的報道,是挑撥她與司法機構的關係,製造對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