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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闖維園集會 各被告立場飄忽捱官罵
http://www.CRNTT.com   2021-06-12 10:51:11


  中評社北京6月12日電/據大公報報道,去年六月維園違法集結事件,繼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等四人已認罪判囚,同案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20名被告昨再應訊。當中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打算認罪、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等八人表明不認罪。至於其餘黎智英等被告稱需時再考慮,區院法官提醒他們不要立場模棱兩可,並安排不認罪的被告於今年11月1日起受審。

  楊森何秀蘭擬認罪

  官司纏身、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黎智英,與同案被告被控於去年六月四日在維園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黃之鋒、荃灣區議員岑敖輝、南區區議員袁嘉蔚及觀塘區議員梁凱晴等四人,早前已被判監四至十個月不等。本來亦是同案的羅冠聰、張崑陽則早已潛逃離港。

  辯方昨日庭上確認,楊森和何秀蘭打算認罪;區院法官高勁修暫定於九月九日處理他們正式的認罪答辯及判刑。至於李卓人、蔡耀昌、梁錦威、趙恩來、鄒幸彤、梁國華、胡志偉及何桂藍等八人表明會不認罪。

  本案已是第三度於區院提訊,但黎智英等十名被告仍未決定好是否認罪。由於多名被告的案件昨日才正式下令合併審訊,有被告的律師再次要求押後考慮答辯方向,法官提醒他們:“下次唔好再有模棱兩可嘅立場。”最終黎智英等十人須於7月23日再返法庭應訊。

  案中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陳皓桓、楊森、梁國雄、何秀蘭等七人因分別涉及2019年8月18日、8月31日和10月1日等三次同類違法遊行,早前已被判監14至22個月不等,當中黎智英被判囚共2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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