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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港分子譚得志被控14項罪名
http://www.CRNTT.com   2020-12-03 14:29:55


  中評社北京12月3日電/據海外網報道,今年9月,攬炒派“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控包括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等14項罪名。案件今日(3日)交由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案件被押後至明年5月6日審訊,被告須還押候審。

  據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控方2日在庭上指出,案件涉及香港國安法,若由非指定法官審理,有機會受司法覆核挑戰,但辯方反對。法官高勁修最終決定安排指定法官處理雙方爭議。

  區域法院指定法官陳廣池3日在庭上表示,認同法官高勁修2日指,為避免任何潛在越權爭議,基於案件的行政考慮,安排指定法官處理,可避免橫生枝節,並讓控辯雙方可專注處理核心的法律爭議。

  另據香港《頭條日報》報道,案件審期訂於明年5月6日於區域法院進行,中止訴訟申請則將於明年3月31日早上處理。在控方反對保釋下,辯方保釋申請被拒,須還押候審。

  據香港星島環球網此前報道,譚得志9月6日上午被香港警方拘捕。港警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在通報案情時表示,被捕男子涉嫌在今年6月底至8月期間,以防疫為名在多區擺設29次街站,其宣傳的有關內容和文字涉嫌引起人們憎惡、蔑視及針對特區政府。報道稱,譚得志涉嫌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0條發表煽動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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