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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個賬戶操縱華平股份股價受處罰
http://www.CRNTT.com   2021-01-13 10:44:12


  中評社北京1月13日電/據中國經濟網報道,近日,中國證監會公布了2021年1號行政處罰。熊模昌原為華平股份第二大股東,熊模昌與吳國榮的合作模式為熊模昌提供配資保證金,要求吳國榮買入“華平股份”數量占流通股數量的15%,並維持股價,吳國榮負責配資並操作賬戶實施交易。不過,吳國榮使用其控制的196個證券賬戶在操縱期間內未能盈利,虧損約3.24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熊模昌、吳國榮除了操縱“華平股份”的行為外,還存在未履行發出收購要約義務的行為以及熊模昌還有虛假減持“華平股份”行為。證監會因此對熊模昌給予警告,合計處以205萬元罰款,對吳國榮給予警告,合計處以185萬元罰款。此外,證監會還發布了2021年1號市場禁入決定書,對吳國榮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日均買入成交約130萬股

  證監會披露,熊模昌與吳國榮簽訂《委托增持代持協議》等相關協議約定,熊模昌向吳國榮支付保證金,吳國榮按照1:4的比例提供配資資金。然後,熊模昌通過3個他人的銀行賬戶,分三個階段累計向吳國榮指定銀行賬戶劃轉資金17200萬元,吳國榮按配資比例轉至其控制的配資賬戶。

  具體來說就是,熊模昌與吳國榮的合作模式為熊模昌提供配資保證金,要求吳國榮買入“華平股份”數量占流通股數量的15%,並維持股價,吳國榮負責配資並操作賬戶實施交易。熊模昌可以登錄賬戶進行查看,但是無權進行操作,增持專用賬戶出售全部代持股票後,剩餘盈利由吳國榮、熊模昌按照6:4比例進行分配,二人存在約定實施操縱職責分工和收益分配的事實,共同完成操縱行為。

  2017年7月24日至2018年6月26日期間(以下簡稱操縱期間或涉案期間),吳國榮使用其控制的196個證券賬戶(以下簡稱賬戶組),利用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採用盤中連續交易,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等方式交易“華平股份”,影響股票交易價格及成交量,吳國榮主觀操縱市場的意圖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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