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8日電/因涉嫌將私人投資損失轉嫁給日產汽車公司等、以違反《公司法》特別瀆職嫌疑被再逮捕的該公司前董事長卡洛斯・戈恩(64歲)8日在東京地方法院實施的公佈拘留理由的手續中主張稱:“我想說明嫌疑是無端的指責,沒有給日產造成損害。我把人生的20年獻給了讓日產重獲新生。(嫌疑)不屬實。受到了不正當拘留。”
共同社報道,這是去年11月19日戈恩因涉嫌違反《金融商品交易法》被逮捕以來首次在公開場合亮相。他用英語陳述意見,時間約為10分鐘。法國和黎巴嫩的駐日大使也旁聽。
關於迄今參與日產經營一事,戈恩強調稱“我對於日產抱有由衷熱愛和感謝的心情,我竭盡全力,光明正大且合法地推進了業務”。他就把私人投資簽約方變更為日產的理由列舉了2008年雷曼危機,並解釋稱“這是誰都無法想像的最壞情況”。關於通過日產子公司向友人支出約16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億元)的嫌疑,戈恩表示“基於(日產)相關部門的批准,支付了相應的報酬”。擔任其辯護人的律師大鶴基成也指出:“這是對解決紛爭等的正當報酬。”
戈恩還談及過少記載董事報酬的嫌疑稱:“地方檢察廳的起訴全部有誤。沒有違反《金融商品交易法》。”
法官多田裕一就有必要實施拘留的理由表示:“有恐消滅罪證,在國外有生活據點,存在逃亡的可能性。”
據東京地方檢察廳特搜部等介紹,戈恩的資產管理公司與新生銀行簽訂了“掉期交易”協議。戈恩被認為因2008年雷曼危機造成損失而將簽約方變更為日產,轉嫁估值損失約18.5億日元。
此外,戈恩還涉嫌於2009年至2012年通過日產子公司“中東日產”向在將簽約方改回資產管理公司時為信用擔保提供協助的沙特阿拉伯友人Khaled Juffali的公司匯款總計1470萬美元。特搜部認為這是對信用擔保的酬謝,但擔任辯護人的律師近藤剛透露,Juffali稱“酬謝是對事實的錯認”。
戈恩去年12月21日因涉嫌特別瀆職被再逮捕,拘留期被允許持續至本月11日。辯護律師本月4日向東京地方法院申請公佈拘留理由,獲得批准。辯護人將向地方法院申請取消拘留。
東京地方法院稱,關於公開戈恩被拘留理由的手續,為獲得14個旁聽席位,8日當天聚集了約80倍的112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