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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撰文析莫言獲諾獎 提十八條觀點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1-17 07:57:40  


 
  第五,文學獎搞得再好,它不是一個文藝學、語言藝術、美學、小說學或詩學的範疇,它主觀上是一種文化友好加慈善的活動,最多是文化活動文化事業文化行為,不是文化創造更不是文學創造本身。客觀上它已經成為重要的傳播手段,是可能獲得巨大成功的品牌營銷,是文學的推手,當然也是已有成績的文學家的美夢,是名利雙收的大喜事,是為自己的作品與知名度進行促銷的天字第一號手段。
 
  第六,生活中常常讓你覺得大獎比被獎的文學作品與作家更牛得多。一本好書出了,不過如此,大獎拿上了,響動甚巨。原因是大獎調動了社會資源,與國家、權力、財力結合在一起,(如諾貝爾獎是由瑞典國王授予的,芥川龍之介獎是由日本天皇授予的。法國的龔古爾獎,美國的普利策獎,也都有很高的規格。同樣,龔獎也受到為出版商謀利的批評)堂堂皇皇地闖入文學的象牙之塔(如果當真有這樣的塔的話),以世俗之力去干預有脫俗之心的語言藝術。這樣,各種獎被傳媒與大眾所十分關注。而單槍匹馬的作家,沒有這種實力。
 
  第七,好的文學獎最感人的是它的伯樂作用。一個默默無聞的爬格子——敲鍵者,一登龍門,身價百倍,正是大獎最令人敬佩和感激之處。但是大獎也可能掛一漏萬,也可能有遺珠之恨,也可能有看走了眼的地方,這也難免。前者我們可以舉出海明威與加西亞.馬爾克斯,後者我們可以舉出一大批舊俄作家。對此,我們可以客觀評價。既不必苛罌獵穡膊槐囟閱辰倍ダ衲ぐ蕁N以緹拖不端檔囊瘓浠笆悄7亂桓齙縭庸愀媧剩骸芭當炊難Ы弊齙煤茫蝗縹難Ш謾?”
 
  第八,文學追求脫俗,作家與做獎,不可能絕對免俗。作家與做獎,都是肉體凡胎的人類幹的活。獲獎者不是神仙。獎不是天賜金鐘罩或飛天成仙靈藥。各種世俗生活中都有失誤或缺陷,作家與做獎都不例外,這不足為奇。我願意相信主辦此獎的專家的純潔心意,但世俗中的人的判斷受到世俗因素的影響,也屬正常,例如受到國際形勢、國家關係的影響,受到本身的價值取向的局限,受到社會風氣時尚的影響 (有時候刻意地去反時尚,也是受到時尚影響的表現),受到語種與翻譯的影響,受到影視戲劇視聽作品的咋咋唬唬的影響,乃至存在著某種公關活動的影響等,都是可能的,都是可以理解的。同時我們不能否認關鍵的關鍵仍然是作品。沒有好的作品能翻譯好?能搞出好的配方?能響出動靜或拉好關係?能碰上鈴蘭花(瑞典國花)運?離開了文學作品談某某獲獎,那都是庸人論文,是將文學獎與文學幹脆八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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