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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公司董事長趙少康。(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8月3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三中案”(中影、中視、中廣)之一的中廣案,中國廣播公司3日晚間發布書面回應,強調國民黨於2005年出售“三中”給中時集團,完全是中時與國民黨間的問題,與2006年好聽等四家公司向中時購買中廣無關= 且趙少康經營中廣多年,股權交易誠非虛假。
北檢3日傳喚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前國民黨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委張哲琛等人釐清相關案情;趙少康透露該案被告是馬英九,引發外界關切,另有傳言趙少康當年取得中廣經營權疑涉不法,中廣3日晚間發佈書面回應。
以下是中廣書面回應全文:
針對台北地檢署今日再度以證人身份傳喚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作證,要求說明11年前之中廣股權交易案,中廣今日發出新聞稿強調,國民黨係於94(2005)年,即已將中廣、中視及中影賣給中時集團,“出售三中案”完全是中時與國民黨間的問題,與中廣無關,好聽等四家公司在95年與中時進行股權交易時,中廣已不是國民黨的黨營事業,係中時集團於95年股權交易後,又將對中廣四家母公司的債權再移轉予國民黨黨營事業。
中廣指出,中廣在95年進行股權交易時,以優於94年中時集團與國民黨之交易條件,購買中廣之廣播事業;雙方並於契約中明訂,向NCC申請將中廣廣播事業以及非廣播事業明確分割,再將非廣播事業之中廣資產管理公司股權轉讓予賣方。然而,經中廣多次申請,NCC均拒絕許可中廣之分割案,才導致本交易至今仍未完全結束,並非四家母公司以10億元買下價值57億元之中廣公司。
中廣強調,在好聽等四家母公司入主中廣前7年,中廣皆鉅額虧損,且廣播業務收入自86年起,至好聽等公司接手前,已減縮逾50%,又有音樂網和寶島網頻道或將被收回之風險,其廣播事業之營運,有高度不確定性,能否轉虧為盈,於交易當時亦屬未知,好聽等公司以10億元購買中廣近97%股權,取得其廣播事業,實屬高價,非不相當對價。且好聽等公司購買中廣股權,契約約定以部分股款為定金,其餘分期給付,並有本票、股票設質作為付款及分割資產之擔保,復約定遲延給付須加計4%利息,已充分保障賣方權益,好聽等公司並已付訖全部股款曁遲延利息,趙董事長更已經營中廣多年,股權交易誠非虛假。
中廣表示,自好聽等四家母公司入主以來,中廣大幅精簡人事、採取自動化作業,撙節成本;並將音樂網收回自製,提高直客直發比例,提升業績;且邀陳文茜、蘭萱、黎明柔、夏韻芬、吳淡如等人任節目主持人,提高收聽率,方使營運績效得以顯著提升。趙董事長如此用心經營,豈是“假買賣”?豈是“白手套”?
中廣進一步強調,中廣於96、97及98年共以廣播收益代償非廣播之林森、松江兩大樓3.11億元貸款,至103年非廣播事業始略有盈餘,過去11年因趙董事長經營策略得當,中廣乃轉虧為盈,且盈餘主要均來自於廣播事業。好聽等公司為中廣股東、依法按持股比例獲配中廣盈餘,再以獲配股利清償債務,係合法資金運用,其道理如同民眾以經營生意所獲取利潤償還貸款,或以開計程車賺的錢償還車貸一般,何以同一邏輯套入好聽等四家母公司購買中廣,即屬背信?媒體報道“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等於拿中廣的錢買中廣,根本是一樁無本生意”實為不實指控,特此澄清,請廣大聽眾持續支持、收聽優質之中廣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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