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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http://www.CRNTT.com   2022-12-27 09:59:49


10月16日,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縣雙龍鎮十八洞村,村民在收看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開幕會。(來源:新華社)
  中評社北京12月27日電/據人民日報報導,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依據。黨的二十大報告對我國憲法作出重要論述,對做好憲法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強調更好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這對於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我國憲法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長期奮鬥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在國家法治上的最高體現

  中國共產黨在領導中國人民進行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鬥爭中,就開始對人民民主政權的總章程進行探索和實踐。具有代表性的制度文獻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1931)、《陝甘寧邊區憲法原則》(1946)等,在局部地區取得了寶貴的實踐經驗;具有代表性的理論文獻是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1940)和《論人民民主專政》(1949)。這些重要實踐和思想理論成果,對新中國國家制度、憲法制度的創建和發展,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開辟了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歷史新紀元。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些憲法性文獻,確認了近代100多年來中國人民為反對內外敵人、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自由幸福進行的英勇鬥爭和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奪取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掌握國家權力的偉大歷史變革,確立了新型國家制度和憲法制度的基本架構、根本原則和活動準則,為新中國一切發展進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礎。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實現歷史性轉折,開啟了改革開放歷史新時期,確立了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方針。我國現行憲法,是根據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路線方針政策,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歷史新時期的需要,於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並公布施行的。1982年憲法確立的許多重要制度、原則和規則,都源於1954年憲法和1949年共同綱領,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它們的繼承、完善和發展。1982年憲法公布施行後,根據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和發展,在黨中央領導下,全國人大分別於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先後五次對1982年憲法的個別條款和部分內容作出必要的修正。五次憲法修改,體現和反映了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進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成功經驗,體現和反映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的發展成果。通過憲法修改,我國憲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中緊跟時代步伐,不斷與時俱進、完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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