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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需要“更加用心”
http://www.CRNTT.com   2022-08-01 08:27:10


  中評社北京8月1日電/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7月27日召開,會議聽取《北京市城市更新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共7章59條,分為總則、城市更新規劃、城市更新保障、城市更新主體、城市更新實施、監督管理以及附則。其中最大的亮點就是:禁止“大拆大建”。

  紅網發表時評人郭元鵬文章表示,什麼樣的“需要更新”,什麼樣的“不能更新”?北京的“城市更新條例”,實際上就是給有些走火入魔的“城市更新”立了個規矩,劃了個禁區。

  最近這幾年,“城市更新”如火如荼。通過“城市更新”,我們看到的是一個現代城市的風景畫,可是同時看到的也是這種城市風景畫的被“胡亂塗鴉”:推土機推倒了所有的老房子;挖掘機挖開了所有的老道路;鏟土機鏟平了所有的老地標。城市倒是“嶄新嶄新”的了,而驀然回首卻發現好像少了點什麼,少了的是城市的鄉愁,少了的是城市裡記憶,少了的是城市的念想。

  文章認為,“城市更新”,不是“舊的東西”一點不留。城市既需要“新的前行”,也需要“舊的懷念”,我們每一個人的心靈深處都會有難以忘懷的“老地方”,在更新城市的時候,不能將所有的記憶都抹除,不能將所有的情懷都塗鴉。對於一個城市而言是需要留下一段“老記憶”的,而不是那種“兩鬢花白已無舊時夢”的惆悵。

  文章指出,禁止“大拆大建”有兩個方面的好處 :其一是,減少了資源的浪費。比如有的房屋,有的小區,有的道路,有的地標,並不是到了“病入膏肓”的層面,這個時候需要做的是“微創手術”而不是“傷筋動骨”,只需要進行科學合理的改造就能實現“顔值翻新”;其二是,能夠留下城市的記憶。每一個城市都有“值得留下”的地方,這些地方的“是去是留”不妨徵求群眾的意見。這裡有一個例子,江蘇省沛縣有一處叫“泗水亭”的公園,是地方建設的第一個公園,而城市更新的時候,政府是打算全部拆除的,結果徵求群眾意見的時候,群眾要求“刀下留人”,因為這個地方有著人們太多美好的記憶,而且對於城市而言也是一個“發展的歷史”,就這樣這處公園保留了下來,政府少花了錢,百姓還滿意了,何樂不為?

  禁止大拆大建,“城市更新”需要“更加用心”。什麼樣的地方需要更新,什麼樣的地方不能更新,更新的時候能更新到什麼程度?這些都需要仔仔細細研究探討,而不是“一拍腦袋就決定的”。說白了,“城市更新”,不是對陳舊設施的“斬草除根”,是時候給“城市更新”立個規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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