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3月新規一覽:刑責年齡調整、教育懲戒新規
http://www.CRNTT.com   2021-02-28 10:10:13


  中評社北京2月28日電/據中國網報道,不知不覺,時間即將進入到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啟用、教育懲戒新規實施……3月的哪些新政策法規與你生活息息相關?

  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 刑事責任年齡調整

  備受關注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將於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刑法修正案(十一)共48條,針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疫情防控、金融市場亂象等人民群眾關切的突出問題,對刑法作出修改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修正案對刑事責任年齡相關規定作出調整,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外逃貪官可適用缺席審判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上述《解釋》設專章對缺席審判程序作出細化。其中規定對於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時進行審判,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的,可以適用缺席審判程序依法作出判決,並對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作出處理,決不讓腐敗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逍遙法外、逃避懲罰。

  另外,對於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如綁架、搶劫、爆炸犯罪,以及社會影響惡劣、各界廣泛關注的案件,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挑戰法律和社會倫理底線的嚴重犯罪,即使被告人認罪認罰,該重判的仍要堅決依法重判。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