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緊“三公”經費“小袋子”,還需防行政經費“大袋子”
對政府“錢袋子”而言,“三公”經費只是個小頭,占同級財政支出總額約10%的行政經費才是大頭。大到政府樓堂館所、公務人員工資福利,小到水電煤氣。以廣東為例,2014年省級行政經費預算100.7億元,“三公”經費只占7.4%。
毫無疑問,為了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管住公款吃住行游,中央和各地均制定了細致的文件規定。然而,一方面賬本約束尚未同步,另一方面公務支出財政管理還不夠精細,一些地方“應付了事”“依然故我”的情況還比較嚴重。
應制定並公開嚴格的公務消費預算支出標準。一些地方已開始探索,如去年廣州在曬賬本的同時,公開了公務車、公務接待和因公出國的人均標準:每輛車每年3.7萬元,吃飯每人次100元,出國每人次5萬元;浙江溫州市則將公務接待餐標限制到每人每餐60元。
中山大學公共預算學副教授牛美麗說,設立公務消費支出標準,便於社會進行量化監督。更重要的是,能夠精准地按此編制“三公”經費預算,真正做到按公務實際需要列支,而不是在往年的基礎上人為壓縮一定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