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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轉讓,NCC召趙少康說明資金來源。 |
中評社香港6月27日電/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決議,通過中廣股權轉讓案,許可趙少康入主中廣負責人的變更申請。
中國時報報道,NCC強調,中廣已作出絕無中資、港資、不受黨政軍勢力介入,以及一個月內將股權轉移相關資料送交備查等九項承諾;且中廣必須無條件繳回寶島網、音樂網兩網的使用頻率。
NCC發言人、副主委石世豪指出,上周六第一七四次委員會議再度討論中廣案,二十五日中廣前後負責人一同到NCC進行報告,作出具法律效力的九大保證承諾。因此,NCC決議許可“中廣公司法人股東華夏投資公司股權轉讓予好聽、悅悅、播音員及廣播人等四家股分有限公司,及負責人變更申請案”。
石世豪說明,中廣已做出九大承諾,只要中廣違反上述任何一項承諾,NCC將廢止撤回此許可案。
中廣承諾的九大事項,包括:
第一,中廣將於一個月內,將華夏投資公司董事會、股東會通過出售全部股票一案的會議紀錄,以及好聽、悅悅、播音員、廣播人等四家公司董事會、股東會通過購買華夏中廣股分的會議紀錄,函請NCC備查。
第二,NCC指出,經核准後,中廣必須依照公司法重新召開新股東大會,由新團隊選任新的董事、監察人,並互選董事長。
第三,為了落實媒體反壟斷政策,以及配合廣播電台開放,中廣過去配合執行“遏制匪播”政策的音樂網及寶島網所使用頻率,經主管機關指配他人後,即應無條件繳回。石世豪指出,關於第十一梯次頻道釋出作業,NCC已報請“行政院”,“只要‘行政院’同意公告頻率可釋出,就可辦理指配寶島網及音樂網頻率。”
石世豪表示,中廣也承諾第四項,為了朝資本大眾化方向轉型,將於兩年內辦理股票上櫃上市。如此一來,整體中廣內部的營運重大資訊,都必須上網公告,以達到資訊透明化,並由証期會監督管理。
NCC指出,第五,中廣承諾“提高節目自製比率,流行網達到三分之二以上,音樂網於繳回前維持目前百分之百的自製率。”
第六,為了遵守廣電法第五條、第五條之一規定,確實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的要求,中廣已承諾不受任何黨政軍勢力的影響,若發現上述情事NCC將撤回許可。
第七,中廣保證沒有任何外資、港資及中資投資經營之情事。且第八項也承諾,中廣股權案核准後的六個月內,新董事長趙少康的太太梁蕾,必須降低在飛碟廣播的持股,由原本的超過三成,要釋出降到十%以下,以避免跨媒體產權過度集中。
NCC指出,中廣也做出第九項承諾,保證與飛碟各自獨立自主運作,在廣播市場作良性競爭。即中廣和飛碟不得聯合經營,形成龐大的壟斷市場。
飛碟電台前董事長趙少康昨晚發出一份聲明稿,他認為NCC要求中廣公司的九點承諾事項“至為嚴苛”。但對“行政院”指NCC決議無效之事,並無回應。
趙少康昨晚透過其妻梁蕾發出一份“趙少康聲明”稿。內容指出,“NCC經過半年冗長審查,始核准中廣公司股權轉移,要求之九點承諾,條件至為嚴苛。好聽等四家公司係依公司法申請設立,一切合法,資金實際到位,並已支付華夏公司之簽約金。”
之後,記者嘗試再與梁蕾聯繫,雖然她手機有通,但始終沒人接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