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費認定數變 藍營疑“法務部”下指導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4-22 14:58:02  


馬英九四月十七日出庭應訊。中評社圖片
  中評社香港4月22日電/首長特別費究竟是公款?私款?台“法務部”次長朱楠日前在“立法院”公聽會上說不需單據部分屬於實質補貼,但“法務部”隨即以新聞稿澄清相關報道不實。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批評,“法務部”前後立場不一,明顯受政治力操作。

  朱楠十八日在國民黨主辦的“6500位政府首長特別費相關事宜”公聽會上表示,首長特別費不需單據的部分屬於實質補貼,但檢察官偵辦個案時,有自己的獨特見解,“法務部”只能提供法律意見,不宜介入,被媒體解讀為法務部認定特別費為私款。

  消息經媒體披露後,“法務部”十九日以新聞稿澄清相關“首長特別費是私款”的報道不實,“法務部”在“行政院”院會提出的法律諮商意見已明確指出首長特別費是公款。

  中央社報道,國民黨團上午召開記者會,播放公聽會錄影片段,指朱楠確說過“法務部的想法是認為,這半數的性質是實質補貼,甚至於整個特別費都是實質補貼”,批評“法務部”前後立場不一。

  國民黨團書記長徐少萍表示,法務部第一次針對特別費提出法律見解,是“法務部長”施茂林去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行政院”院會上,提出首長特別費具“實質補貼”性質,支出上“難以截然劃分公私”的見解;第二次即朱楠在公聽會上所說。

  徐少萍說,公聽會全程錄音、錄影,朱楠當場說了什麼,不容混淆,但“法務部”卻在第二天發出自打嘴巴、法律見解徹底翻轉的澄清稿,難道實質補貼不等於私款嗎?

  國民黨籍“立委”潘維剛(台北市)說,公聽會上主計單位也指出,特別費已領據核銷部分,並沒有要求首長領據後尚需明列後續經費之使用情形,即說明了特別費為私款。

  國民黨團質疑“法務部”之所以急著改變對首長特別費的認定立場,是受到政治壓力影響,要求施茂林明天出席“立法院”委員會時應該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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