閙大!綠委假演習恐有刑責 蘇要嚴辦違失官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4-19 11:51:47  


  中評社香港4月19日電/民進黨“立委”李鎮楠、林國慶到台大校園“模擬挾持”,引起校園恐慌,學生批作秀過頭。“行政院”今天上午也予以譴責,發言人副祕書長陳美伶說,此舉是否涉及刑事謊報責任,相關機關要立即了解。“行政院”同時要查辦“教育部”相關違失人員。 
 
  “行政院長”蘇貞昌才剛剛在昨天的院會對“校園安全”發表談話,他援引美國校園槍殺慘案,表示“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對於雲林土庫鄉發生民代進入校園噴漆,他也說“此風不可長”,要求不能讓這種負面示範蔓延滋長。 

  沒想到,蘇話剛說完,兩位黨內“立委”就跑去大鬧校園。蘇得知消息震怒,要求查辦相關失職人員。 

  東森新聞報道,“行政院”上午主動召開記者會,陳美伶表示,兩位“立委”以測試校園應變能力之名,突襲台大校園,影響校園安寧,“我們深深不以為然,並予以譴責。”“立委”問政及監督政府,理所當然,但手段及方法必須適當。 

  她說,這種以作秀方式,並強行要行政部門、學校、員警配合,造成校園騷動與不安,是否已經涉及刑事謊報責任,相關機關應立即進行了解。 

  “教育部”身為校園維安工作的主管機關,卻配合立委“演出”,“行政院”要查辦。陳美伶表示,“教育部”主管、同仁與“立委”一同前往台大校園,以違背相關標準作業規定,涉有違失,請“教育部”立即查處。而台大校方是否同意“立委”舉動也要查明,以釐清責任。 

  “行政院”認為警方在接受校方電話,即刻派員到現場,沒有違反程序規定,但演習應有規劃與準備,這種粗糙行為,方法與手段均欠缺正當性,警政署要研議如何杜絕此種情形發生。 

  兩位“立委”此舉可能涉及刑法第171條誣告罪,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對於“立委”是否可受言論免責權保護?陳美玲表示,大法官解釋言論免責權只有在“立法院”院內,也要跟“立委”行使職權有關,不能無限擴大。 

  李鎮楠和林國慶跑到正在期中考的台大校園“策劃演習”,通報警方有學生遭歹徒持槍挾持,讓警方大舉動員了55名員警馳援,還出動數輛警車在校內穿梭,引起校園一陣恐慌。學生事後證實虛驚一場,批評“立委”鬧事、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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