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轉變,還與美國核安全的宏觀態勢有關。冷戰期間,美國的核威脅主要來自與蘇聯的核對峙。時下,這樣的威脅已基本不存在。與此同時,核擴散與核恐怖帶來的威脅卻大大躍升。今天,擁有核武器的國家已經從原先的聯合國五個常任理事國,擴展到印度、巴基斯坦、朝鮮、以色列等國,核俱樂部的成員幾乎翻了一番。
至於有能力製造核武器的國家,據國際原子能機構前總幹事巴拉迪估計,已經多達40多個。更為可怕的是,隨著核俱樂部成員的增多,核走私已經成為現實。2004年2月,被喻為巴基斯坦“核彈之父”的卡迪爾.汗公開承認,他曾向伊朗、利比亞和朝鮮等國提供核技術。這意味著恐怖分子掌握核武器的可能性越來越大。在此情況下,要想從根子上解決核安全問題,只有遏制核擴散的蔓延勢頭,而承諾不對無核國家動用核武器,則是遏制核蔓延的道德前提。
此外,核武器還弱化了美國的軍事優勢。雖然美國的核力量優勢明顯,但核武器的巨大破壞性消弭了有核國家的實力差異,因為你能把對方毀滅十次,與對方能把你毀滅一次甚至毀滅十分之一,所產生的威懾力幾乎一樣。比如,美國擁有龐大的核武庫,但朝鮮的一次成功核試爆,就足以讓美國深感不安。不僅如此,核武器還弱化了美國在常規力量上的優勢,這就好比兩個高矮殊懸的人打架,本來高個子占盡優勢,但如果雙方都有一把足以讓對方致命的槍,那麼高個子的優勢就蕩然無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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