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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對外關係法”是一部綱領性法律文件
http://www.CRNTT.com   2023-06-30 00:04:59


  中評社北京6月30日電(評論員 喬新生)全國人大常委會6月28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關係法》,這部法律不僅確立了中國對外關係的目標任務,而且建立了中國對外關係的基本制度,是一部綱領性的法律文件。

  首先,法律確立了我國對外的基本方針政策,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堅持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五項原則”。

  其次,明確了我國外交機構的職責。第一次規定中央外事工作領導機構是負責對外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研究制定、指導實施國家對外戰略和有關重大方針政策,負責對外工作的頂層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國事活動,行使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對外關係職權。國務院管理對外事務,同外國締結條約和協定,行使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對外關係職權。

  第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維護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堅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推動國際關係民主化,推動經濟全球化朝著開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贏方向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支持和參與聯合國安理會授權的維持和平行動,堅持維持和平行動基本原則,尊重主權國家領土完整與政治獨立,保持公平立場。

  第四,國家依法採取必要措施,保護中國公民和組織在海外的安全和正當權益,保護國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脅和侵害。國家有權准許或者拒絕外國人入境、停留拘留,依法對外國組織在境內的活動進行管理。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和外國組織應當遵守中國法律,不得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社會公共秩序。

  這些規定具有非常明確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考慮到烏克蘭衝突爆發之後,中國的立場以及中國外交官在烏克蘭問題上發表的意見,人們有理由相信,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對外關係法,實際上是以立法的方式回應國際社會的關切,以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闡明中國在烏克蘭問題上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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