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7日電/網評:莫讓視障閱覽室成擺設
來源:新京報 作者:徐秋穎
近日,據《半月談》報道,早在2017年底,我國省地縣三級公共圖書館就設立盲文及盲文有聲讀物閱覽室959個。然而,一方面,一些功能齊全的視障閱覽室遭遇閑置,館藏千餘册盲文書“零借閱”;另一方面,特教師生卻長期面臨“等盲文教材來、缺盲文習題”的困境。
本是服務視障人士的視障閱覽室,卻不見服務對象,這在某種程度上是對公共資源的浪費。2019年施行的《圖書館視障人士服務規範》,對省、地、縣設立視障閱覽室的面積、座席指標、閱覽設備、文獻資源均有明確規定,其中還對其工作人員提出要求,需要掌握盲文基礎知識,熟悉使用閱覽設備,具備為視障人士服務的技能。
但也有研究指出,由於圖書館本身就存在人手緊張的問題,一些視障閱覽室的工作人員其實屬於兼職狀態。試想,視障讀者來到陌生地,如果不熟悉相關輔助設施,也沒有專人指導,恐怕很難坐得住、留下來。所以,相關標準不能僅僅停留在紙面上。
事實上,為提高視障閱覽室的利用率,圖書館的管理者不妨與殘聯、特殊教育等機構加強溝通和聯繫,深入了解視障人士的閱讀需求,針對性地採購一些專業性、實用性較強的盲文書籍,吸引視障讀者走進來,常進來。
此外,圖書館也可以走出去,開展線下活動,真正將視障閱覽室開到視障人士的身邊。“主動出擊”,盤活資源,開展個性化服務,以獲得視障人士的認同。
也要注意的是,殘疾人進圖書館,首先就要求進圖書館的路要暢通。對此,有關方面要主動為殘障人士打通去往圖書館的路。當然,無障礙環境,也涵蓋信息和交流、人文環境的無障礙。這是一項系統工程,既是政府有關部門的法定職責,也是社會各界的義務,有賴於全社會共同參與。
總之,視障閱覽室不能成為某些圖書館象徵性的“無障礙服務設施”,而應該切實讓其發揮作用,為視障讀者開展無障礙服務,幫助他們消除信息鴻溝,也能平等自由地享受社會文明成果,使其真正成為視障人士的精神家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