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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代孕非法,但所生孩童權益需呵護
http://www.CRNTT.com   2021-01-14 00:27:25


  中評社北京1月13日電/網評:代孕非法,但所生孩童權益需呵護

  來源:光明網  作者:王鐘的

  四川47歲的代孕媽媽吳川川(化名)當年因為染有梅毒,遭到客戶退單,但她堅持把孩子生下來,此後又因為生活拮據賣掉了出生證。由於沒有出生證,孩子遇到了無法上戶口的問題。近日,吳川川找到孩子的生物學父親,希望對方能夠幫助孩子上戶口,並表達了自己繼續撫養孩子的願望。

  這一連串超乎尋常的情節,無不讓看到的網友大呼“魔幻”。代孕、買賣出生證、無法上戶口以及隨之而來的撫養權問題,幾乎都超出了普通人的生活經驗。當事人法律意識的欠缺和他們所做出的一連串違法行為,無疑是導致問題的主要原因。

  我國法律明確禁止代孕。原衛生部在2001年發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中就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此後,衛生主管部門在有關輔助生殖和精子庫管理的規範性文件中反覆重申,禁止代孕。事實證明,代孕會產生一系列複雜的社會問題、倫理學問題,上述新聞當事人今天所承受的“果”,都可以追溯到當年的“因”。

  不管是孩子生物學上的父親母親當初求子心切也好,還是吳川川為了賺錢甘當代孕媽媽也罷,亦或是為他們提供代孕服務的機構和人員,都要為代孕產生的一系列後果負起責任。尤其對於實施代孕的醫護人員而言,他們的行為既觸犯了法律法規,也與職業道德相違背。有關部門應當積極主動介入調查,查清楚代孕是由誰組織實施的,斬斷違法代孕的利益鏈,並對違法者實施法律制裁和從業懲戒。

  因為代孕缺乏法律支持,孩子的監護權和撫養義務究竟由誰承擔,也成了一個棘手的問題。如果進行親子鑒定,那麼吳川川與自己生下來的孩子並無血緣關係;但是,她確實又生養了這個孩子,不僅承受了懷孕生產期間作為母親的辛勞,也將孩子撫養至今。如果現在認為她沒有孩子的撫養權,那麼此前3年她的行為又是什麼性質?是拐賣兒童,還是事實收養?那麼孩子的生物學父母又是否涉嫌遺棄?

  顯然,這些問題並不好回答。正因如此,孩子的身份、撫養歸屬才遇到了一系列問題。這恐怕不能認為有關部門不積極作為,而是當事人的所作所為確實給現有的監管體系和政策出了一道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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