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這篇文章按照涼城警方的偵查結果,其影響力是“網站點擊量2075次,其中,微信好友訪問250次,微信群訪問849次,朋友圈訪問720次,同時,該文章被分享120次。”與之相對應的,涼城警方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鑒定的“損失”是,因受到毀譽影響被退貨造成的損失1377155.79元。
這兩組數據一對比,我真的懷疑,有關鑒定部門及其人員的數學是我教的。沉浸媒體和自媒體多年,閱讀量如此低、殺傷力這麼強的文章,我平生還是第一次見。更離奇的是,最終當地警方的《起訴意見書》認為,譚秦東利用互聯網公開捏造並散布虛假事實,造成鴻茅國藥直接損失1425375.04元。
這當中,包括退貨的真實性、退貨行為與譚秦東文章之間的因果關係,都有待鴻茅藥酒和當地警方給出詳實的考證和解釋;而即使這個因果關係存在,還需證明譚秦東的文章是一派胡言。如果只是想當然的勾連,那和構陷有何區別?要知道,倘若只是一口價值一百餘萬的“鍋”,一篇薄文、一個醫生是承受不起的。
縱覽整個事件,鴻茅藥酒的功效是不是真的如其廣告所宣稱的那麼神奇;其對人體是不是真的有危害,也就是“有毒”,有待權威部門進一步的檢測和認定。鴻茅藥酒的選擇及涼城警方的行動,究竟是依法維權、依法執法,還是濫用司法力量,有待後續進展。但目前引發的結果,可能是對鴻茅藥酒最壞的結果:人人喊“毒”。
在微博上,網友紛紛留言“鴻茅藥酒是毒藥”,“以身犯險”來支持譚醫生、抗議鴻茅藥酒,甚至有一些知名大V也加入其中,比如王志安就連續轉發多條質疑鴻茅藥酒的微博,並調侃稱,“看看我會不會被跨省”。他們鮮明地亮出了自己的態度:我也質疑你有“毒”,大家都質疑,怎麼滴?
這樣幾乎一邊倒的輿論,其所引發的負面效應,是一百篇“負面帖子”都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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