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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中央黨校田國良教授 |
中評社北京5月27日電/田國良,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社長兼總編輯、編審。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點課題和校級課題3項,發表著作、譯著、論文、散文、小說上百部(篇)。其著述主要涉及數字圖書館、文獻學、閱讀文化、布哈林研究、葛蘭西思想、腐敗問題等。
田國良接受學習時報採訪時表示,腐敗高官主要有五種犯罪心理,無形的“德”無法真正阻擋官員抵禦錢財美色等誘惑。採訪整理如下:
記者:最近,“劉鐵男案”的曝光再次彰顯了中央高層反腐的決心,“高官腐敗”這個話題同時也引起了社會的關注。我知道您對高官腐敗案例進行過專題研究,能不能請您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情況?
田國良:我2010年申請了《省部級幹部腐敗案例研究》科研課題,對上世紀 80年代以來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 103個副省部級(或“享受副部級待遇”)以上領導幹部的腐敗案例進行剖析,形成調研報告,其主要內容發表於《理論動態》和《法治周末》。
從地區和系統來看,這103個案例,地方占75例,中央國家機關15例,中央銀行6例,其它中央國有企業7例。整體看來,經濟發達地區高官腐敗案發率相對高於欠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中央企業、銀行金融系統、鐵道系統、公安司法系統以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高官腐敗案例相對較多。這說明,誰掌控的公共權力資源多,公共權力運作的空間大,腐敗的幾率可能越大。
從職務來看,案發前擔任副省長(或直轄市副市長、自治區副主席)的居多(21例),其次是省人大副主任(12例)和省(自治區)政協副主席(7例)。其中,有4例曾屬“黨和國家領導人”,另有 15例曾是正省部級,有3例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有7例曾任中共中央委員(其中1例同時曾任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有13例曾是中共中央候補委員。
從性別來看,女性3例,省部級女幹部的腐敗犯案率低於省部級女幹部占同級幹部總數的實際比率。
從量刑來看,死刑6例,死緩27例,無期徒刑17例,有期徒刑44例。死刑、死緩和無期徒刑約占已判案例的53%。
從罪名來看,受賄罪居多,89例,其次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11例。其中,一人多罪的28例。
記者:這些年,中央加大了反腐敗力度,提出了反腐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能不能就您研究的這些案例,談談對於高官腐敗,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田國良:最近這幾年發案的高官腐敗案例較多,但他們最初的犯罪時間,大都可追溯到上世紀,只不過一直“潛而未露”罷了。
與改革開放前期相比,隨著時間推移,高官腐敗發生了一些明顯變化:平均每例涉案金額由幾萬、幾十萬,發展到平均每例過千萬,其中最高涉案金額達19573萬;涉案面由主要局限於經濟領域,發展到不僅向權力集中、資金密集、利潤豐厚、競爭激烈的經濟領域各個層面延伸,而且觸及司法、組織人事領域;作案手段由以“個體戶”的形式單幹,發展到出現“集體腐敗”和所謂“窩案”;案情由相對簡單、透明,發展到雲遮霧罩,令人眼花繚亂;量刑從僅有有期徒刑,發展到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緩、死刑。
記者:其實有些官員腐敗案件曝光之前,他們呈現於公眾面前的,往往是非常光鮮亮麗的正面形象。如何識別腐敗官員的“兩面性”?
田國良:一些腐敗高官往往表現其“兩面性”,他們人生歷程和從政旅途,並不全是陰暗面。許多也曾有過陽光的青少年時代,也曾有過“昔日輝煌”,甚至表現出非凡“才幹”。一些腐敗高官曾經說了許多“反腐”的話,幹了許多“廉潔”的事,甚至贏得“好評”。因此,認知和考量領導幹部,是一件難度很大的複雜事情。既要察其德,又要考其才,以德為先;既要查其今,又要追其往,以今為重;既要觀其行,又要聽其言,以行為主;既要窺其內,又要視其外,以內為本;既要注意“八小時外”,又要觀察“八小時內”,兼顧“八小時外”內外;既要群眾滿意,又要領導認可,以民意為主。這些話說起來順口,操作起來難度大,而且容易出現偏差。何況,有的腐敗幹部,在不同時間、地點,以不同面貌出現,時而“天使”,時而“魔鬼”;有的著意以假象蒙人,人前一套,背後一套,台上人話,台下鬼混;有的欺上瞞下,或者對上對下,兩幅面孔。
記者:從一些官員的從政經歷來看,他們付出的或許是比別人更多的艱辛和努力。高官腐敗有著怎樣的一個複雜曲折的心理演變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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