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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釣維權要對弈日本還須責問美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8-23 16:22:20  


  作者﹕ 陶文慶  江蘇南京  教育工作者

  剛剛過去的8月15日,中國保釣人士在日本二戰投降日登上了釣魚島,釣魚島再次成為各方聚焦點;而近日,日美又在實施為期37天的“奪島作戰”聯合演習,首次將島嶼作為演習場所,頗顯美助日之態。那麼,釣魚島究竟與日美有何關係?這裡想梳理若干資料而議之。

  一、中國領有釣魚島至少六百年以上,日本覬覦此島百年,但其在釣魚島問題上的主張、“理由”從來都是依仗武力和貪欲的侵略者的強權邏輯,也是反二戰成果和法理的;釣魚島管轄和主權領有現狀出現現今如此局面,美國負有不可推卸責任 

  從歷史資料可見,中國領有釣魚島至少六百年以上。

  1971年12月,中國外交部就發表聲明:“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南小島、北小島等島嶼是台灣的附屬島嶼。它們和台灣一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是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的。  
      
  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最先發現、命名、利用、擁有並列入海上防區的固有領土。日本說這些島嶼屬於沖繩縣。然而,沖繩縣本身並非日本的固有領土。在19世紀70年代沖繩的前身琉球國被日本武力侵吞之前,曾與中國有約500年友好交往的歷史和十分明確的海上邊界。 

  從1372年起,中國明清兩代册封使就把釣魚島作為出使琉球海上必經之路的標誌,早於日本人發現釣魚島500多年。不但中國有大量史料證明,1708年琉球大學者程順則在《指南廣義》一書中也清楚地記載了釣魚台、黃尾嶼、赤尾嶼,並稱姑米山(久米島)為“琉球西南方界上鎮山”,也可證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屬於中國。

  百年前,日本是曾利用甲午戰爭竊占釣魚島,不過那完全是非法的。 

  1840年鴉片戰爭後中國衰落,1868年明治維新後日本崛起。1895年4月17日,中日簽署馬關條約,中國被迫將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澎湖列島和遼東半島割讓給日本,日本對包括釣魚島在內的台灣實行了50年殖民統治。但是,1945年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戰敗投降。根據波茨坦公告,日本必須執行1943年的開羅宣言,把從中國竊取的領土,如東北、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的土地也務必將日本驅逐出境。 

  只是由於中國內戰導致海峽兩岸分裂,美國利用占領日本之機,通過1951年舊金山對日和約宣布對琉球(沖繩)進行托管,在台灣和琉球駐軍,並把釣魚島附屬島嶼黃尾嶼、赤尾嶼作為美軍靶場。

  對此,中國政府一貫強烈反對。早在1950年12月,時任中國外長周恩來便發表聲明表示:台灣和澎湖列島已依照開羅宣言決定歸還中國,關於琉球群島“不論開羅宣言或波茨坦公告,均未有托管的決定,當然更說不上要指定‘美國為管理當局’的事情了”。1951年8月,周恩來外長就舊金山對日和約發表聲明強調,沒有中國的參加,無論其內容如何,中國政府一概認為是非法的、無效的。

  1971年6月美日簽署的歸還沖繩協定中公布的日本領土範圍,將釣魚島用劃經緯線方式劃歸日本。這遭到中國海峽兩岸的強烈反對。於是,1971年10月,美國政府表示:“美國認為,把原從日本取得的對這些島嶼的行政權歸還給日本,毫不損害有關主權的主張。美國既不能給日本增加在它們將這些島嶼行政權移交給我們之前所擁有的法律權利,也不能因為歸還給日本行政權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權利。”美國國務院聲明稱:儘管美國將該群島的管轄權交還日本,但是在中日雙方對群島對抗性的領土主張中,美國將採取中立立場,不偏向於爭端中的任何一方。 

  現在,日本硬說根據日美歸還沖繩協議,釣魚島是日本固有領土;美國還有說釣魚島適用於美日安全條約。這些都是毫無道理和法律依據的。中國一開始就堅決反對美國把釣魚島的施政權非法交給日本。況且,即便就美國立場而言,施政權並不等於主權,而主權和領土不容分割,既然美國從未承認日本擁有釣魚島主權,就等於從未承認釣魚島是日本的領土,因而釣魚島就根本不具備適用於美日安全條約第五條的基本要件。

  而1960年修訂後的美日安全條約第五條稱:“在日本國施政下的領土(in the territories under the administration of Japan),如果任何一方受到武力攻擊,依照本國憲法的規定和手續,採取行動對付共同的危險”這句話的意思是,只有在日本行政管轄下的領土才是美國對日提供安全保障的對象,從而排除了日本與俄、韓有爭議的島嶼部分,因為這些島嶼不在日本行政管轄之下。截至1972年,琉球主權在美國控制之下,即便美國把釣魚島管轄權劃入琉球,也不是“日本行政管轄下的領土”,因而也不適用於日美安全條約第五條。 

  其實,在釣魚島主權歸屬問題上,明智而認真做學問的日本人大都會得出與中方相同的觀點。日本歷史學家井上清生前曾指出,“釣魚島等島嶼最遲從明代起便是中國領土。這一事實不僅是中國人,就連琉球人、日本人也都確實承認。”高橋莊五郎也曾指出,釣魚島等島名是中國先取的,其中黃尾嶼、赤尾嶼等固有島名無疑是中國名,與台灣附屬島嶼——花瓶嶼、棉花嶼、彭佳嶼等相同,而日本則沒有用“嶼”的島名。日本橫濱市立大學名譽教授村田忠禧研究的結果也證明釣魚島是屬於中國的。他指出,日本對釣魚島的竊取是在甲午戰爭中的趁火打劫。最近,日本外務省國際情報局前局長孫崎享撰文指出,釣魚島不是日本“固有領土”。日本方面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主權主張,是以1895年把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編入沖繩縣的內閣決定為根據的。

  中國方面則已從歷史角度,闡釋了早在14世紀其軍事影響力就波及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一帶的史實。

  台灣的馬英九先生,最近也從國際法角度闡釋台灣屬於中國。馬重申了《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以及日方在“密蘇里”號戰艦上簽署的無條件投降書,強調這三項文件最關鍵的,就是台灣、澎湖列島等日本竊占中國之領土必須歸還中國。三項文件被美國納入國際條約集,具有國際法效力。馬講到,1945年9月9日中華民國政府在南京正式接受日方投降,並於10月25日“正式接收台灣,開始行使主權,例如恢復台灣為我國的一省、恢復台澎地區人民中華民國國籍,並組織省政府,辦理民意代表選舉等,當時並沒有任何國家提供異議”。馬指出,“不論從歷史、地理、地質、使用及國際法,都可知釣魚台列嶼是台灣的附屬島嶼,這點無可置疑,且在行政管轄上屬於宜蘭縣頭城鎮大溪里”。而中國大陸方面,外交部發言人辦公室今年3月則也曾應詢表示,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是台灣的附屬島嶼。(從這個意義上說,保釣,台灣更是“守土有責”、保“釣”也應當先才是) 

  綜上可見,中國領有釣魚島至少六百年以上,日本雖然覬覦此島百年,但其在釣魚島問題上的“理由”,從來都是依仗武力的貪欲侵略者的強權邏輯,其主張也是反二戰成果和法理的;釣魚島管轄和主權領有現狀出現現今如此局面,美國負有不可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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