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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空餉”屢現 須法律剛性問責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5-14 16:14:33  


 
  
  享受“吃空餉”“超國民待遇”者部分是“權貴”階層,他們運用手中權力“蔭被”子女、親友。大部分“吃空餉”則有明顯權錢交易。有的“吃空餉”者“頂名”,真正“吃空餉”的是部門負責人;“頂名”者只為將來享受退休待遇;他們是共同合謀利益關係人。吃空餉是權力做後盾,更有相當多趨炎附勢者為虎作倀。

  有的地方長期隱瞞“吃空餉”現象,即使被清理也僅一退了之,有的則退也不退。有的“吃空餉”幾十年的人,遭遇上級核編,只開一個臨時請病假的“假證明”就能忽悠過去,原因是上下聯手,掩蓋背後黑色和灰色頑固利益鏈。長此以往,連“吃空餉”者都沒有負罪感。“吃空餉”導致財政供養人員虛增,造成國家財政資金大量流失,損害公眾利益,同時也製造嚴重社會不公。毫無疑問“吃空餉”是明顯的貪污腐敗,是一群碩鼠大肆吞噬國家和地方財富。“在編不在崗”“吃空餉”情況在全國範圍內非常普遍。當前人情關係和權力介入,對制度構成很大衝擊。信息公開化程度低淡化公共財政屬性,導致很多漏洞出現。

  近年來,全國各地屢屢開展清理“吃空餉”行動,但“吃空餉”現象依然屢禁不絕,“漏網之魚”太多。“吃空餉”是公共權力的濫用。“吃空餉”現象與單位主管領導有直接責任;也牽涉部分主政官員。多少年來清理“吃空餉”總是走過場,既得利益者始終堅持暗箱操作,這也正是“吃空餉”屢清不絕制度弊端。究其根源,存在違法成本低,處罰與罪錯不相當,缺乏震懾力,很難遏制類似事情發生。

  吃空餉無不是惡意行為,絕不該僅予以處罰了事。貪污受賄不能退錢無事?治理“吃空餉”現象也必須上升到法律層面。實際上“吃空餉”以偽造等手段,騙取國家工資福利,是詐騙行為也是非法侵占行為。非法收入多在萬元以上,已符合詐騙罪構成要件,或非法侵占罪,這類以權謀私行為也屬瀆職罪、濫用職權罪。騙取公共財物2000元以上即認為是犯罪,3萬元以上可判刑3~10年,為“吃空餉”定罪不存任何法律障礙。只是長期以來有法不依,涉及官利一切法律疲軟了。是誰讓官員犯罪的法律底線一再被突破?治理“吃空餉”需要政府編務公開透明,群眾關注的“敏感”信息不能罩上“遮羞布”。懲治“吃空餉”需要堅持以法治罪,追究這一犯罪鏈條上所有參與者,剛化程序、嚴肅法紀是最有效手段。如果沒有法律剛性問責,清理一百次也沒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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