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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就業及義務教育新政策禁與戶口掛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2-24 09:34:40  


  中評社北京2月24日電/新京報報道,國務院辦公廳昨日發布《關於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後出台有關就業、義務教育、技能培訓等政策措施,不要與戶口性質掛鈎。繼續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逐步實行暫住人口居住證制度。對造成暫住人口學習、工作、生活不便的有關政策措施要進行一次集中清理,該修改的認真修改,該廢止的堅決廢止。

  “近年來,隨著戶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各地出現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有的地方不顧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片面追求城鎮規模城鎮化速度;有的地方不分城市類別不顧城市綜合承載能力,一味放寬落戶城市的條件;有的地方擅自突破國家政策,損害群眾切身利益。”通知這樣歸納了當前的戶籍制度改革現狀,並對一些政策進行了明確規定。

  對於戶口遷移政策,通知進行了分類規定。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職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在設區的市(不含直轄市、副省級市和其他大城市)有合法穩定職業滿三年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繼續合理控制直轄市、副省級市和其他大城市人口規模,進一步完善並落實好現行城市落戶政策。

  對農村人口已落戶城鎮的,要保證其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對暫不具備落戶條件的農民工,要有針對性地完善相關制度,下大力氣解決他們當前在勞動報酬、子女上學、技能培訓、公共衛生、住房租購、社會保障、職業安全衛生等方面的突出問題。

  ■ 專家建議

  “三年期限可以推廣到大城市”

  對於分類明確戶口遷移政策,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陶然認為,這個政策比以前確實是一個進步。比如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只要有穩定職業和穩定住房,就可以申請本地戶口,而不像很多發達地區城市搞積分制,或者需要交納一定時期的社會保障等等,這樣就把很多自我雇傭的人口排除在外。但是該項政策又規定了例外,“城鎮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大的地方”可以提出一定限制,這點有待商榷,應防止一些地區借此限制落戶。

  此外,對設區市明確提出“合法穩定職業滿三年”的期限,“我認為這個政策完全可以涵蓋推廣到副省級市和其他大城市,限制發展大城市的政策本身值得商榷,這裡是就業和經濟發展的機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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