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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交警這回失掉得太多太多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9-01 12:47:48  


  作者:杜克強 江西南昌市 退休公務員

  《解放日報》子報《報刊文摘》摘載新華社8月23日報道,稱江西省樂平市交通警察部門的“超載罰款竟有‘罰款套餐’”,“交600元錢罰款可以保一個月內不再被罰款,交1800元則可保一個季度。”報道說,這種包月保季的套餐式罰款不僅未能治好超載,還讓司機吃了“定心丸”,超載更加明目張膽。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套餐式兜售,本來是商家的營銷手段,電信部門搞得最熱火。如何如何成套交手機費、電話費就可以多打多少分鐘的電話,頗有吸引力。其實,電信部門算總賬,套餐式兜售還是比分項式兜售有更多的營業額,也就有更多的利市。商人追求的就是利益最大化,哪會提供免費的午餐?套餐式兜售只會給電信部門賺取更多的利潤。作為市場行為,對此倒也無庸置喙。

  而今倒好,江西樂平市交警部門把套餐式兜售,移植到交通違規罰款上來。估計經過了一番評估,確認這種套餐式罰款比之於抓住一個處罰一個,所得款項會多得多,而且免卻了上路檢查之勞。少費力甚至不費力就能多得錢,何樂而不為之! 

  從經濟效益看,江西樂平市交警部門或許已經盆滿鉢滿。但是他們卻犯了大錯:將公安機關變成了市場商號,而且是無本萬利的商號。錢是賺了很多很多,但丟失的卻是更多更多。得不償失啊! 

  江西樂平市交警丟失的是什麼呢?他們丟失了警察的信譽。人民警察維護治安,包括交通安全,怎能變著法子多弄錢?套餐式罰款不就是意味著這個月這個季度即使只該罰100元的也得罰600元、1800元嗎!某些司機就會覺得,我既然被預罰了款,那麼就得“把政策用足”,再違幾次規吧,反正錢都罰了。警察的無狀就這樣助長了少數司機的無賴!這樣的警察在人們心目中還會有信譽嗎? 

  江西樂平市交警更丟失了法律的尊嚴。法律體現國家意志,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准繩,是政權鞏固和社會穩定的根本。公安部門、人民警察必須秉公執法,依法辦事,堅決維護法律的尊嚴。而江西樂平市交警在違規還沒有成為事實時,就預收一個月或一個季度的違規罰款,給出的信息就是交了錢就可以違規,錢可以大於法,權可以大於法。江西樂平市交警作為執法者,如此漠視、侮慢、褻瀆法律,那麼國家法律在那一方國土上還有尊嚴嗎,還有權威嗎,還能指望誰把法律當一回事嗎?! 

  江西樂平市交警丟失的,歸根到底是人心。我們的憲法和各項法律法規,對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國家做出了明確詳盡的規定,深受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和信賴。但是,如果某些地方某些部門對法律隨心所欲,執法違法,知法犯法,就會使那些地方的民眾對國家法律喪失信心,對依法治國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喪失信心。江西樂平市交警部門要三思啊! 

  我看了新華社有關報道的摘載後,還有覺得納悶之處。

  一是“罰款套餐”這樣荒唐的政策措施,怎麼能夠得到樂平市交警支隊黨組的審議通過,怎麼能夠得到樂平市公安局的審議通過。如果沒有這兩級的審議通過,“罰款套餐”能得以上市嗎?如果得以通過,那麼這兩級領導集體的法制觀念怎麼可能如此淡漠! 

  二是“罰款套餐”事件既經新華社報道披露,為何不見江西樂平交警部門的上級表明態度。通常見諸報端的程式,諸如通報停止執行下不為例呀,對違法違規所得進行清理審計呀,舉一反三開展大檢查呀,這次都沒有看到。總之,對於新華社的披露,江西樂平市有關當局迄無反應,安之若素,一派寂靜,似乎見怪不怪,有恃無恐。 (201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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