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F認為,現有的改革計劃大體與國際先進經驗相符合,但在一些重要問題上仍不夠清晰,如對國家扮演角色的透明度規定。而且,截至目前,改革進展不一。2016年開展了試點項目,沿海地區推進較快,內陸仍對國企依賴較重。
面向未來,IMF認為,在當前改革的基礎上,應當注重提升效率與資源分配功能。這需要:
第一,重組或清算國企。將國企區分為基礎堅實的國企,有現金流但無法存活的國企,以及有生存能力但無法償債的國企。對後兩者分別採取清算解散和重組。
第二,“硬化”預算約束。通過更大程度上允許違約,以及謹慎地在不同所有人和債權人之間分配和承擔成本,逐漸降低對國企的隱性支持。
第三,引入競爭。放開更多領域的准入限制或“偏向”國企的措施,尤其是在服務業,如在物流和電信領域,打破行政壟斷,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第四,提供社保支持。盡量降低下崗失業、再培訓、再就業的社會成本。近期1000億元煤炭鋼鐵行業重組基金就是很好的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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