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2日電/網評:“花大錢買小屋” 還要“亂攤”多久
來源:東方網 作者:何勇海
千挑萬選終於看中一套98平方米的三居室,可公攤面積卻占近24平方米——這讓購房者東華很煩悶。前不久青島某樓盤因超高的公攤面積引發熱議:“原來122平方米的房子,經驗房師測量,實際使用面積只有62平方米左右”“公攤面積由說好的31%變成46%,占了建築面積近一半,主臥甚至放不下1.8米的床”……記者採訪了多地多個售樓處發現,關於公攤面積的爭議多源於其背後存在的各種亂象,比如未提前對購房者進行公示、計算方式不公開透明等。
近年來,關於公攤面積的爭議居高不下,投訴與官司屢有發生。爭議主要集中在,一是公攤名目繁多且不合理,既包括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還包括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甚至包括戶與戶之間的隔墻等。據報道,有些公攤區域還會重複公攤,比如開發商先將地下停車位等設施納入公攤,由全體業主埋單,而後又將這些設施再次賣給業主。二是公攤面積太大,信息卻不透明,計算方式不太明確,業主又無法測量,常常充滿貓膩,導致業主的負擔增加,“花大錢買小屋”,卻只能吃啞巴虧。還要長期多多支出物業費、取暖費等居住成本。三是公攤面積竟與房屋面積一起按照精裝修標準交易。
亂象之下,長期以來,關於該不該取消公攤面積計入房價的討論甚囂塵上。然而時至今日,我國絕大部分地區的住宅交易仍以建築面積計價,僅有重慶等極少數地區的新房以套內面積計價,對於物業費、取暖費等仍是按照總建築面積收取。以套內面積計價,雖然單價會提高,以保持總價相對固定,比如建築面積單價若是1.3萬元,套內面積單價則可能是1.5萬元,但對購房者來說,能實現“所見即所得”,明明白白地消費,能最大限度減少住宅交易糾紛,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不過,要在全國層面取消公攤計入房價的做法,難度較大。入戶大堂、電梯井等公共空間在物理上不可能取消,正如網友所說,“沒有公攤面積,那就沒電梯、樓梯、走廊,業主連家都回不了……“如果業主不公攤面積,那業主每次回家可能都得給路費、電梯費,小區花園可能也被開發商出租做菜場了”。更多購房者則擔心,房價不計公攤是在大動開發商的奶酪,它們對公攤部分的重視程度就會下降,小區環境、房屋整體建設質量也可能受影響。再說,“羊毛出在羊身上”,公攤不計入房價,開發商總會以提高套內單價,讓房價再度上漲。如此,購房者雖可明明白白消費,卻難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