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6月21日兩院三部出台并施行的《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以《反分裂國家法》和《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為依據,回答了在實際工作中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圖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具體法律適用問題,表明了依法運用刑事治理手段打擊“台獨”分裂活動的可操作性。《意見》明確了“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的定罪量刑標準、追訴犯罪的刑事程序以及訴訟權利等。《意見》意味著將“台獨”納入一個中國原則的刑事治理中,具有重要意義。
和平方式是實現祖國統一的最佳方式,最符合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們解決台灣問題的第一選擇。面對台灣問題,我們堅決粉碎“台獨”分裂圖謀,反對外部勢力干涉。從參加拜登就職典禮,到佩洛西竄訪台灣,再到賴清德“5·20”講話,民進黨當局勾連外部勢力,頑固堅持“台獨”立場,大肆宣揚“台獨”謬論,拒不承認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嚴重阻撓海峽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危害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針對民進黨當局不斷升級謀“獨”挑釁,2024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以下簡稱兩院三部)根據《反分裂國家法》和《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聯合發布并實施《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共計22條,分為五部分,分別是引言、總體要求、準確認定犯罪、正確適用程序及附則,其主要內容體現在明確法律適用依據、準確認定犯罪和正確適用程序等方面。《意見》標志著將“台獨”納入一個中國原則的刑事治理中,依法對“台獨”頑固分子啓動刑事司法程序,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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