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庫觀察
2019年8月號,總第260期

美國軍艦穿越台灣海峽所涉及的海洋法問題
蔣圍(西安)
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研究中心講師
李明傑(北京)
自然資源部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研究員
  美國軍用艦船多次航經台灣海峽,對於台灣海峽水域性質及台灣海峽的法律地位,國際社會充斥著“中國使台灣海峽內海化”、“台灣海峽是公海,美國本來就有航行和飛越的自由”等種種謬論。對於這些謬論,本文首先從“台灣海峽是否為中國的內海?”“台灣海峽是否存在公海?”“台灣海峽中是否有‘國際水域’?”的角度研究台灣海峽水域的性質;接著,在研究國際海峽法律制度的立法變遷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海峽規定的基礎上,明晰台灣海峽的法律地位;最後指出美國軍艦通過台灣海峽時的權利義務。 

  2018年以來,美國軍用艦船多次航經台灣海峽。在2018年7月到2019年4月期間,美國軍用艦船在9個月的時間7次航經台灣海峽。其中,2019年4月28日,美國導彈驅逐艦“斯特塞姆”號(DDG-63)和“威廉·P·勞倫斯”號(DDG-110) 從恒春西南海域進入台灣海峽向北航行,這已經是2019年第三起美國軍艦航經台灣海峽事件。〔1〕2018年6月7日,美國智庫研究員易思安(Ian Easton)〔2〕在哈德遜研究所主辦的“美國支持台灣的路徑”(U.S.Support of Taiwan: The Way Forward)討論會上公開宣稱“台灣海峽是公海,美國本來就有航行和飛越的自由。中國想要營造台灣海峽是中國內海的輿論,但這是扭曲事實,台灣海峽是國際公海,如果美國派軍艦通過台灣海峽,將能提醒中國和全世界這一點。”〔3〕國台辦新聞發言人在其2018年6月13日例行新聞發佈會上針對記者關於“美國智庫研究員提議美國可派軍艦通過台灣海峽”、“美方要向中方表明‘台灣海峽’是‘公海’”的提問,未言明台灣海峽的性質,也未明確美國智庫研究員的說法是否正確,而是僅從政治層面回答了台灣問題對中美關係的影響。〔4〕這一回答與外交部在6月5日例行記者會針對“美國軍方正考慮派軍艦穿越台灣海峽”提問的回答一致,〔5〕均衹強調台灣問題對中美關係的影響。其後,國內媒體大多引用外電說法,也認為美艦通過公海。台灣海峽是否“公海”,台灣海峽水域是什麼性質?台灣海峽的法律性質是什麼?美國作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非會員國,是否可派軍艦通過台灣海峽?美國軍艦通過台灣海峽享有哪些權利並應遵守哪些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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