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叢論
2016年5月號,總第221期

試析台灣社會的“2300萬人決定論”(上)
王英津(北京)
中國人民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政治學系教授
  自民主化以來,台灣方面在兩岸政治關係定位及“統獨”問題上,通常強調台灣是一個民主社會,凡涉及台灣前途的重大事宜均要尊重台灣民意,由2300萬台灣人民共同決定,此亦即所謂的“2300萬人決定論”。考察二十餘年來“2300萬人決定論”的演變脈絡,其主要有以下三種形式:一是“住民自決論”,這是分離式“台獨”的理論說辭,主要觀點是,主張台灣享有國際法上的自決權,通過行使自決權來實現“台灣獨立”。二是“民主分離論”,這也是分離式“台獨”的理論說辭,主要觀點是,台灣通過2300萬人民的“統獨公投”來決定台灣的未來走向。三是“民主拒統論”,這是“事實台獨”的理論說辭,主要觀點是,對於台灣“現狀”的改變,必須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由台灣2300萬人民共同決定。就當下而言,三者中的“民主拒統論”最為盛行,“民主”似乎已成為台灣“拒統”的唯一“救命稻草”。那麼,“2300萬人決定論”及其三種理論說辭是否成立?如果不能成立,其錯在何處?…… 
(全文請參閲中國評論新聞網:閲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