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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滬廣深等九試點 准外商設獨資醫院

2024-09-10 10:50:37
內地放寬外資進入醫療市場,准許外商開設獨資醫院,滿足民眾需求。圖為南方醫科大學深圳口腔醫院(坪山)。
  中評社香港9月10日電/內地放寬外資進入內地醫療體系市場,擬允許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九個試點設立外商獨資醫院,同時批准外資在指定自由貿易試驗區,從事用於產品註冊上市和生產的生物技術研究。

  大公報報導,有本港醫學界和私營醫療集團認為,新政策有助內地醫療發展,滿足民眾醫療健康需求,通過競爭有助進一步提升行業服務質素。有本港私家醫院分享經驗認為,香港在推動國家醫療發展中,除了“走進去”,亦可以幫助內地醫院與國際接軌。

  商務部、國家衞健委、國家藥監局發布關於醫療領域的通知,准許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蘇州、福州、廣州、深圳和海南省九個試點設立外商獨資醫院,但不包括中醫類、併購公立醫院。

  通知自印發日起,同時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在北京、上海、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從事人體幹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發和應用,用於產品註冊上市和生產,所有經過註冊上市和批准生產的產品,可在全國範圍使用。

  根據商務部等三部門的通知,新政策為“促進中國醫療相關領域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醫療健康需求”,具體條件、要求和程序等將另行公布,但要求相關部門加強政策宣傳,主動接觸有意願的外商投資企業。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林順潮回覆《大公報》查詢時表示,有關工作可讓更多高質素的外資醫院進入國家,加速國家醫療界的進步,並讓國家醫療服務加快與國際接軌。他又提到,幹細胞研究是未來的前端,可為醫療界帶來新的突破,未來無論國家還是香港都要推動更多幹細胞治療疾病的臨床研究,響應三中全會的銳意改革精神,為健康中國、健康香港貢獻自身力量。

  醫療衞生界立法會議員林哲玄向《大公報》表示,新政策可吸引海外醫療企業到內地設立高端級別的獨資醫院,病人可利用“自己資源”要求接受電腦掃描等額外檢查,或另類手術方式,使用先進微創或醫療輔助機械人等。至於人手問題,他認為現時有香港醫生到內地執業,也有海外醫生到香港執業,是多向性的發展。

  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副院長胡志遠回覆查詢時表示,新政策可以為內地醫療行業,帶來更多正面發展,包括透過外商設立的私家醫院,將更多醫療器材和藥物引入內地醫療市場。胡續指,准許設立試點的九個大城市或地區,鄰近內地醫療創科園,醫廠和醫療產業可以透過外資私院,取得更多相關資訊,達至互相交流。

  香港中小企經貿促進會會長黃達勝認為,近年內地人民對優質醫療服務需求不斷上升,有關試點措施既可減輕公營醫院的壓力,亦可以讓有能力的消費者,享受較佳的醫療服務。他相信,在內地經營獨資醫院門檻不低,對資金和醫療水準、醫療人員資質要求頗高,或許衹有財雄勢大的公司才有能力應付,“即使允許獨資經營,相信很多外資企業仍傾向合資經營,因外資始終不熟悉內地的經營法規和文化,若能找到具實力的內地夥伴,反而是更好的經營方法。”

  聯合醫務(00722)表示,很高興見到內地歡迎外資設立獨資醫院,相信政策對私營市場來說是好消息,預料可引入更多外資醫療企業進入中國市場,有關政策也反映了中國私營市場的潛力,若未來有更多私營企業容許進入中國獨資開設醫療服務,相信有助於提升中國公共衞生服務,也可以紓緩公共醫療系統壓力。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醫院建設工程於2019年12月動工,預計於2025年三月開始試運營。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醫院回覆《大公報》查詢,目前醫院還在建設,而且屬公立性質醫院,對於未來外商設立的獨資醫院會否對內地的醫院產生幫助和互為補充,目前難以預測,需再等待政策進一步落地與推進。

  CEPA為港商獨資醫院開路

  2011年底,香港特區政府與內地已簽訂CEPA補充協議,允許港商在內地獨資設立醫院。2010年生效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同樣允許台商在上海、江蘇、福建、廣東等設立獨資醫院。目前,已有全港資及台資的醫院在內地營運。

  根據2011年簽訂的CEPA補充協議,港商可在內地上海市、重慶市、廣東省、福建省、海南省基礎上,在內地所有直轄市及省會城市以獨資設立醫院。

  目前,已有港資醫院在內地營運,包括由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任創始人兼董事長的新風天域集團,開設“深圳和睦家醫院”於2022年落成啟用,投資金額約30億元人民幣(折合33億港元)。

  至於2010年生效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允許台商在上海、江蘇、福建、廣東、海南等地設立獨資醫院,兩年之後的2012年6月26日,中國內地首家由台商獨資醫療機構、台灣聯新國際醫療集團“上海禾新醫院”正式開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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