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兩岸專區

李振廣答中評:以法懲獨 威脅力大幅提升

2024-06-24 00:26:28
李振廣(來源:中評社資料圖)
  中評社北京6月24日電(記者 海涵)“兩高三部”日前聯合發布了《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院院長李振廣日前就此接受中評社記者採訪指出,在當前情勢下,出台這樣的重要《意見》是遏制島內“台獨”勢力蠢蠢欲動的重大舉措,也就是說我們要用有效的法律手段震懾“台獨”,堅決用包括法律在內的各種手段與“台獨”分子展開鬥爭。這種震懾作用可以警醒一些人甚至是“台獨”分子避免滑向“台獨”分裂的深淵,會讓更多人看到這個《意見》後不再支持“台獨”,由此慢慢在無形中形成尊重這個《意見》、尊重法律的氛圍,使“台獨”勢力被孤立。

  李振廣表示,長期以來,大陸對島內“台獨”分子的懲處措施和法律工具不夠鮮明和充分。過去,大陸雖發布過“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並宣布了有關制裁措施,但這僅是一種行政處罰,如何通過法律方式懲罰“台獨”頑固分子確實是一個缺項。

  李振廣說,賴清德“520”就職演說是赤裸裸地“台獨”自白,島內頑固“台獨”分子氣焰愈發囂張。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非常有必要把懲戒島內頑固“台獨”分子的手段法治化。《意見》的出台就是將過去我們對“台獨”分子的懲戒從行政手段上升為了法律手段。

  李振廣指出,過去行政手段中包括禁止“台獨”頑固分子本人及家屬進入大陸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絕不允許其關聯企業和金主在大陸謀利等措施,對於這些,名單在列的“台獨”分子也許並不是特別擔心。但有了法律手段之後,“台獨”分子就要掂量掂量,因為法律手段有追訴期、有審判,震攝威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李振廣認為,在當前情勢下,出台這樣的重要《意見》是遏制島內“台獨”勢力蠢蠢欲動的重大舉措,也就是說我們要用有效的法律手段震懾“台獨”,堅決用包括法律在內的各種手段與“台獨”分子展開鬥爭。

  《意見》是根據《反分裂國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制定的。李振廣表示,在我們國家的治理過程中,台灣問題是一個特殊問題。過去,到底用哪些法律手段去懲戒“台獨”分子並不是特別明確。《反分裂國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雖然都是法律,但是對“台獨”分子沒有針對性,比如,《反分裂國家法》針對的是台灣當局搞“台獨”分裂的情形。這次的《意見》是將《反分裂國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綜合了起來,對於懲處頑固“台獨”分子具有非常強的針對性和充分的法律依據。

  “從島內外的反應來看,這個《意見》對島內‘台獨’分裂分子形成了很大的震懾作用,相信他們感到害怕了。”李振廣說,法律一方面可以對犯罪分子進行有效懲戒,另一方面還發揮著震懾的作用。這種震懾作用可以警醒一些人甚至是“台獨”分子避免滑向“台獨”分裂的深淵,會讓更多人看到這個《意見》後不再支持“台獨”,由此慢慢在無形中形成尊重這個《意見》、尊重法律的氛圍,使“台獨”勢力被孤立。

  《意見》提到可對“台獨”頑固分子進行依法缺席審判,最高刑法可判處死刑,同時也設置了寬嚴相濟舉措。李振廣表示,寬嚴相濟是我們國家法律的一個重要精神。寬嚴相濟除了有震懾作用之外,也會在很大程度上勸退一些被“台獨”洗腦的人,讓其慢慢從“台獨”分子的宣傳中清醒過來,有助於讓誤入歧途的島內民眾清醒,使他們不再成為“台獨”的幫凶,回到一種正常、理性的道路上。總之,這個《意見》會最大限度地使島內的“台獨”分子成為孤家寡人、成為島內少數。

  《意見》發布後,島內出現了污名化的聲音,企圖就有關規定煽動人人自危的氛圍。對此,李振廣表示,這些“抹黑和污名化”恰恰說明“台獨”分子害怕了,他們煽動島內民眾人人自危,並非壞事,從側面看反倒有助於島內民眾理解這個《意見》、理解搞“台獨”分裂的危險性、危害性。大家害怕被列為“台獨”分子,會對《意見》產生敬畏,就會放棄追隨“台獨”。島內“台獨”分子的反應越激烈、越強烈,就說明《意見》的出台非常必要,也表明了他們對《意見》的恐懼,這也正好符合我們遏制“台獨”的政策預期。如果《意見》出台後,一些“台獨”分子就此收手,這說明《意見》在反擊“台獨”、維護台海和平穩定方面是有效的,能夠發揮關鍵作用。
電腦版移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