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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兩岸產業融合發展框架思路與建議

2024-11-20 00:42:06
晉億實業在大陸生產高鐵扣件
  中評社香港11月20日電/閩江學院海峽兩岸產業融合發展研究院院長、閩江學院“閩都學者”客座教授、華僑大學台灣經濟研究所教授陳克明和福州職業技術學院文旅學院教授、閩江學院海峽兩岸產業融合發展研究院研究員曹海濤在中評智庫基金會主辦的《中國評論》月刊10月號發表專文《兩岸產業融合發展框架思路與建議》,作者認為:推進兩岸產業融合發展應該擴大和深化兩岸產業合作,強化兩岸產業之間的緊密關係並推進兩岸產業體系的結構性對接,包括推動兩岸產業合作方式的轉型升級,提高兩岸產業合作的組織度、完善兩岸產業合作結構、擴大兩岸產業合作接觸面等。為此,可以從推動台資企業轉型升級、深化體制改革、台商投資區轉型和推動兩岸產業融合發展基金設立等方面採取相應的政策措施。文章內容如下:

  一、兩岸融合發展與推動兩岸產業融合發展的基本思路

  兩岸融合發展是一個內涵十分豐富的範疇,應該從不同的層面上完整地理解。首先融合是一個最基礎的概念,其核心點是“融”,即如何實現“融而合之”是融合發展的關鍵點,不同事物通過“融”而建立起穩定的緊密關係,整合為一個新的整體。這種穩定的緊密關係使新的整體具有結構性的低可逆性能,也就是不會因為外力的影響而分解還原為原來的狀態,所以,形成穩定的緊密關係是融合的本質特徵①;其次,建立穩定的緊密關係並不是最終目的,建立這種穩定的緊密關係,是為了通過它來形成整體的良性互動,推動共同發展,而這種發展又進一步強化相互關係,增強整體性,所以融合與發展是一個整體,融合發展強調資源共享和信息、能量的傳導、轉換機製作用,強調建立高效率的良性互動關係,通過融合發展體現融合的整體性及其優越性;再次,兩岸融合發展中的緊密關係是具有一體化性質的整體結構性體系化關係,即兩岸經濟社會融合是兩個有機系統的整合,這種整合需要建立的緊密關係不但非常多,而且結構對應關係複雜,每一個耦合關係都衹是融合過程中的一個組成部分,都遵循一定的整體結構規律要求發揮特定的功能作用,不同的耦合關係發揮不同的作用,共同推動整體的發展。兩岸融合是兩岸經濟社會體系的結構性對接整合。
  兩岸產業合作和兩岸產業融合發展都是建立、發展兩岸產業之間的相互關係,但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兩岸產業合作方式不同,所形成的相互關係的緊密度及其穩定性不同,兩岸產業合作的初期階段形成的相互關係相對緊密度較低,穩定性也較弱,兩岸產業之間的緊密聯繫及其穩定性是在兩岸產業合作的不斷發展和深化過程中形成的,所以可以說兩岸產業融合發展是兩岸產業合作的高級發展階段。

  兩岸產業合作與兩岸產業融合發展的區別不僅是表現在兩岸產業之間相互關係的緊密度及其穩定性上,還有一個重要的方面是,兩岸產業合作在初期的發展中衹發生在個別產業、行業的相互關係上,橫向縱向的關聯度較低,屬於淺表層關聯和局部關聯,當兩岸產業合作的深度和廣度不斷發展,兩岸產業之間的關聯必然向整體性融合發展,逐漸並最終形成兩岸產業的體系性融合,即兩岸產業體系的結構性對接,實現兩岸產業體系的一體化融合,所以,兩岸產業融合是兩岸產業體系的結構性緊密關係的形成並穩定運行與發展。

  因此,推動兩岸產業融合發展,必須不斷地拓展和深化兩岸產業合作,在現有產業合作的基礎上,不斷強化合作關係,使這種關係達到緊密且穩定的狀態。同時,不斷擴大兩岸產業合作的領域和接觸面,產業鏈、供應鏈和價值鏈的相互作用增強兩岸產業合作關係,增加擴大兩岸產業合作面,為兩岸產業體系的結構性對接,實現兩岸產業融合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

  二、推動兩岸產業合作的緊密度不斷提高

  (一)推動兩岸產業合作轉型升級

  兩岸產業合作始於兩岸貿易,即通過商品貿易建立兩岸產業之間的相互關係。這個階段的兩岸產業合作比較簡單、零散,主要是最終消費品的互補性交易,規模小,結構單一,受市場等短期因素影響較大,因而穩定性也比較差。隨著台商對大陸投資的不斷發展,台商投資成為兩岸產業合作的主要推動力和重要形式,開始以嵌入大陸經濟的方式展開兩岸產業合作。

  以台商對大陸投資的形式展開的兩岸產業合作也經歷了不同的發展階段。早期的台商對大陸投資是以向大陸轉移傳統產業為主要內容,借助大陸的土地、勞動力等要素資源優勢,借道出海,推動了兩岸產業合作的規模和深度的發展,其中包括投資帶動台灣對大陸的出口迅速擴大,尤其是大量的機器設備、原輔材料和零組件的輸出,形成了投資帶動貿易的態勢,也建立起兩岸產業的供應鏈合作關係,這是相對於單純貿易階段的產業合作的重要發展,兩岸產業之間的相互關係較之前更為緊密,穩定性大大提升。
  隨著台商對大陸投資的不斷擴大,兩岸產業合作關係得以不斷深化,一方面是兩岸產業合作的領域不斷擴大,上游產業的跟進投資和ITC產業對大陸投資發展迅速,開始改變以傳統產業向大陸轉移的態勢;另一方面,先期來大陸的傳統產業也進行了本地化升級,包括原材料、設備採購本地化和人力資源使用本地化,推動了台資企業嵌入大陸經濟的進程,通過要素資源利用和供應鏈關係,強化了兩岸產業之間的相互關係。

  從以上兩岸產業合作關係的發展深化過程的簡要回顧,我們認識到:第一,台商對大陸投資,是推動兩岸產業合作關係不斷發展和深化的重要力量;第二,兩岸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兩岸產業合作的方式不同,兩岸產業合作關係的緊密度也不一樣。因此,隨著兩岸經濟的發展,圍繞台商對大陸投資和經營發展,尋求適合兩岸經濟發展實際狀況和條件的兩岸產業合作的新方式,推進兩岸產業合作的轉型升級,是深化兩岸產業合作,推動兩岸產業融合發展的重要途徑。

  第一,引導市場面向轉型。

  長期以來,在大陸的台資企業基本以歐美等國際市場為主要面向,在大陸主要借助於土地、勞動力要素資源優勢,與大陸產業體系及市場的接觸面相對較小,衹是“借道出海”,側重於外循環,因而與大陸經濟的融合度有限。隨著國際市場形勢的變化,引導台資企業開拓國內市場,改變單純依賴國際市場的格局,在充分利用國際市場的同時,充分利用國內市場的巨大潛力優勢,確立國際國內市場並重的新發展格局,通過進一步嵌入大陸經濟體系的深度,以供應鏈、價值鏈關係的在地發展延伸,增強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的聯繫緊密度,推動兩岸產業融合發展。

  第二,推動強強聯合,擺脫“現實互補型”模式,向建立“未來共同發展型”轉變。

  兩岸的產業合作從一開始到以後的相當長時間裡,都是以互補為基調的,其中特別是主要表現在“以台灣之長補大陸之短”,這種互補性的產業合作一方面是兩岸產業發展水平差距決定的,但也在於兩岸經貿關係的發展過程中存在很多人為的障礙和困難,兩岸的業界衹能從現實出發,做易見、易行之事,這就使得兩岸產業合作局限在較低層次的傳統產業領域,雖然在不同程度上促進了兩岸經濟的發展,但主要是解決了兩岸經濟發展中的一些現實問題,如台灣的傳統產業轉移和大陸的勞動資源的利用和出口創匯。這種產業合作關係不但層次相對較低,兩岸產業之間的關聯度也相對較低。
  隨著兩岸經濟發展水平和產業發展水平的提升,兩岸之間不但可以也應該在較高的發展水平上進行產業合作,實現“強強聯合”。隨著兩岸經濟水平的提升,兩岸都高度重視新興產業的發展,兩岸在新興產業的發展中有許多交集,互有比較優勢,如果能夠展開合作,不但能夠加快新興產業的發展步伐,還有希望形成國際市場競爭優勢,提升兩岸產業在國際分工中的地位,這樣的產業合作關係必然是高度緊密的,有助於推動兩岸產業供應鏈、價值鏈關係的增強與發展。

  第三,探索開展價值增值型合作,即從成本節約型合作為主向以提升附加價值型合作為主轉變。

  台商對大陸投資的早期主要是利用大陸的土地、勞動力要素資源條件,降低成本以保持國際市場競爭力,隨後出現的上游產業跟進到大陸投資,也是產業供應鏈關係通過靠近廠商的方式節約成本,這樣的兩岸產業合作主要集中在生產環節,在國際分工中處於中低端地位。隨著兩岸產業經濟水平的發展,通過兩岸產業合作,完全有可能,也有必要在成本節約型合作的基礎上向增值型合作轉變,即兩岸相關企業加強在研發、品牌、行銷通路、客戶服務等方面進行全面深入合作,充分利用大陸市場潛力和相對完整的工業體系優勢,將供應鏈合作延伸擴展到價值鏈合作,提升兩岸產業在國際分工中的地位。

  (二)提高兩岸產業合作的組織度

  兩岸產業合作的實現必須依托市場機制實現,但市場媒介的不穩定性對於兩岸產業合作關係的強化和穩定會產生消極的影響作用,對此,可以通過提高兩岸產業合作的組織度來提高和保證兩岸產業合作關係的緊密度和穩定性。

  第一,鼓勵兩岸企業在產業合作中合作投資。合作投資是建立緊密合作關係的重要且有效的形式,是通過資本的融合以企業組織形式把產業合作關係固化,形成具有高度的穩定性和緊密性的產業合作關係。現有在大陸的台資企業,基本屬於“單打獨鬥”的狀態,兩岸企業合作投資的案例極少。在繼續吸引台商對大陸投資的同時,鼓勵台商投資與大陸產業銜接性強的項目,與大陸企業合作投資,舉辦合資企業;鼓勵台資企業參與大陸企業(包括國有企業)的改組、重組,有利於把兩岸的產業合作置於特定的產業組織關係和組織形式之中,加強兩岸產業合作的緊密度及其穩定性。
  第二,提高兩岸金融合作水平,通過兩岸金融資本市場以各種間接投資方式展開產業合作,推動兩岸產業資本的融合,兩岸產業合作的緊密度必將得以進一步提升。鼓勵台資企業在大陸上市,鼓勵台資企業投資大陸股市,參與股權市場交易,鼓勵台資企業參與債券、基金業務等,借助於資本融合與大陸企業、產業建立產權關係,可以強化兩岸產業合作的緊密關係並增強其穩定性。積極探索台資企業參與兩岸產業融合發展基金的建立與運行的模式,鼓勵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通過資本融合促進業務融合。

  第三,鼓勵兩岸產業(行業)建立和強化產業聯盟。產業聯盟雖然不是緊密型的產業組織,但它所建立起來的產業合作關係較之貿易型產業合作關係的緊密程度要高,近些年來兩岸產業聯盟有一定的發展,主要是集中在製造業領域,如果能積極發展其他類型的產業聯盟,如研發合作產業聯盟、市場合作產業聯盟和技術標準合作產業聯盟,發展較高緊密度的產業、企業聯盟,會強化兩岸產業合作的融合狀態。

  三、拓展兩岸產業合作範圍,推進兩岸產業體系的結構對接與融合

  兩岸產業融合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在兩岸產業合作不斷擴大和深化的基礎上逐步推進兩岸產業體系的結構性對接,實現兩岸產業體系融合發展。兩岸產業結構性對接的實現,需要有兩岸產業合作門類結構的相對完整性和兩岸產業合作接觸面的充分性(足夠大)這兩個方面的條件。

  (一)完善兩岸產業合作結構

  第一,一直以來,兩岸產業合作的主體領域在製造業,這與兩岸產業合作的快速發展期的經濟實際是相適合的,也就是兩岸產業合作得益於大陸的工業化快速發展,給兩岸製造業發展合作關係提供良好的機遇。隨著兩岸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經濟結構的高度化,凸顯了以製造業合作為主體領域的兩岸產業合作的不足,即兩岸經濟中的服務業占比都接近或超過各自GDP的60%,但兩岸的貨物貿易規模高達近3000億美元,遠遠超過兩岸服務貿易額,台灣對大陸投資也完全以製造業為主,據統計,1991-2023年台灣對大陸製造業投資總額合計為1547.6億美元,占台灣對大陸總投資額中的平均占比為75%②。這就是說,兩岸產業合作的結構現狀與兩岸經濟結構的高度化現實不相適應,兩岸產業合作向服務產業領域快速發展的潛力巨大,積極探索擴大兩岸服務業的產業合作,是未來擴大和深化兩岸產業合作的主要方向之一。
  積極推動兩岸服務業的產業合作,其意義還在於對推動兩岸產業合作的轉型升級有重要的促進作用。現代製造業高度依賴於現代服務業的支持,兩岸產業合作向高附加價值型合作轉變,有賴於兩岸在生產性服務行業展開高水平的緊密合作,推動兩岸企業在研發、品牌培育、人力資源及智力服務等增值型服務方面進行廣泛合作,將對提升兩岸製造業發展水平發揮重要的作用。

  第二,作為兩岸產業合作主體領域的製造業,就目前而言,也存在結構性不平衡問題,台商對大陸的投資中,電子信息產業占整個製造業投資的比重超過四成,其中2021年台灣ICT產業對大陸投資額28.55億美元,占台灣製造業對大陸投資的比重高達63.5%③,這意味著在門類項目繁多的製造業中,電子信息產業一枝獨秀,其它門類項目投資比例偏低,存在結構失衡問題,這顯然不利於兩岸產業體系的結構性對接與融合發展。因此,擴大合作領域、完善合作結構體系,推動兩岸製造業產業合作的轉型升級,是推進兩岸產業融合發展的重要方向。

  第三,繼續擴大和深化兩岸農業產業合作。推動兩岸農業合作全面深化發展,發揮台灣農業產業化、精細化經營優勢,借助於大陸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充分利用大陸農產品市場的巨大潛能,合理整合利用兩岸農業資源,促進兩岸農業生產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提高兩岸農業資源的利用效率和農產品附加價值。

  (二)擴大兩岸產業合作的接觸面

  第一,加快和不斷擴大兩岸中小企業合作。從兩岸產業合作的接觸面上看,大型的投資項目衹是產業體系中的一個點,因此,如果兩岸產業合作都是大型項目,必然容易造成結構失衡,不利於兩岸產業體系的結構性對接。而兩岸中小企業合作可以大大增加兩岸產業合作的接觸點,形成兩岸產業合作的多層次、多方面、高密集度的網狀結構,有利於增強兩岸產業合作關係的緊密度和穩定性,推動兩岸產業體系結構性對接的儘快實現,所以,為數眾多的中小企業合作應該是未來兩岸產業合作的主力軍。

  第二,積極建設和發展適合兩岸經濟發展的電商平台。現代電商平台所具有的綜合功能十分強大,因而是兩岸產業合作向新的深度和廣度發展的絕好舞台,利用電商平台,可以為兩岸產業的交叉融合提供更多、更充分的機會。對於兩岸來說,還有一個方面的重要作用,那就是為兩岸中小企業建立廣泛而密切的合作關係創造良好條件,這是因為在傳統的經濟模式中,中小企業由於規模經濟和信息成本的局限而難以走出去,現代電子商務的發展克服了這個局限,兩岸眾多的中小企業借助電商平台參與兩岸產業合作,兩岸經濟的“接觸面”將得到極大的拓展,有利於兩岸產業體系的結構性對接,推動兩岸產業融合發展。
  第三,促進兩岸產業交叉融合。經過多年努力經營,許多台資企業在大陸發展狀況良好,這意味著這些企業有極大的再投資能力,應該鼓勵其在大陸向其它相關產業進行投資,推動兩岸產業合作的交叉融合發展。

  兩岸產業交叉融合發展的主要形式包括產業滲透、延伸和產業重組等形式。產業滲透,如信息技術產業以及農業高新技術化、生物和信息技術對傳統工業的改造(比如機械仿生、光機電一體化、機械電子)、電子商務、網絡型金融機構等;產業延伸,如現代農業生產服務體系、工業中服務比例上升、工業旅遊、農業旅遊等;產業重組,例如,第一產業內部的種植業、養殖業、畜牧業等子產業之間,可以生物技術融合為基礎,通過生物鏈重新整合,形成生態農業等新型產業形態。

  兩岸產業的交叉融合,可以借助於兩岸產業之間的供應鏈、價值鏈關係的發展完善,形成兩岸之間的產業鏈關係,這無疑將有效地推進兩岸產業的結構性對接,實現兩岸產業融合發展。

  第四,開展多邊合作。兩岸產業合作屬於雙邊合作,隨著區域合作的發展,兩岸產業通過第三地、借助於第三方企業展開合作的機會越來越多,比如借助於RCEP,“一帶一路”等機會,利用第三方的市場、資源和企業開展兩岸產業合作。也可以充分利用大陸進一步對外開放,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港建設,鼓勵台商積極參與多種形式的多邊合作,既推動區域合作水平的提高,也可以強化兩岸產業合作與融合。借助於多邊合作,無疑可以有效地擴大兩岸產業合作的接觸面,在兩岸產業之間建立更多、更加密切的供應鏈、價值鏈關係,這也是推進兩岸產業融合發展的重要途徑。

  四、推進兩岸產業融合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繼續有效推動台資企業轉型升級

  隨著大陸經濟的快速發展,大陸的經濟環境發生很大的變化,加上近年來國際市場及供應鏈關係也發生很大的變化,許多台資企業需要轉換市場面向,更新產品及其技術以及相應的經營模式,需要改變經營領域或尋求新的發展領域,需要面對企業的接班繼承問題,等等。台資企業的轉型升級,台資企業在大陸的可持續經營,是兩岸產業合作深化發展的重要基礎,對於推動兩岸產業融合發展有重要的意義。
  第一,台資企業的轉型升級,本身也就是兩岸產業合作轉型升級的重要內容,台資企業在大陸的經營發展模式,直接決定和影響兩岸產業合作的方式、深度和廣度,因而有效推動台資企業的轉型升級,就是在有效推進兩岸產業融合發展;

  第二,台資企業的轉型升級,關係台商對大陸投資的存量規模的維持問題。在大陸台資企業是兩岸產業融合發展的重要力量和基礎。隨著台商對大陸投資的高潮時期的結束,自2010年以來台商對大陸的投資在逐步減少,2023年降低到歷史最低點④。於此同時,近些年有不少台商因為大陸經濟環境的變化和其它因素的影響,從大陸向外轉移,使台商對大陸投資的存量規模面臨萎縮的局面,這將對於推進兩岸產業融合發展產生不利影響。有效推動台資企業的轉型升級,避免這些台資企業向外轉移或退市,有利於在台商對大陸投資減少的情況下保持存量規模,這個存量規模是深化兩岸產業合作、推動兩岸產業融合發展的重要基礎。

  第三,台商對大陸投資隨著高潮時期的結束,大企業投資也明顯減少,未來台商對大陸投資應該會以中小企業為主。目前面臨轉型升級的大陸台資企業絕大多數是中小企業,如果能夠在政策措施上有效推動這些企業的轉型升級,將對未來引進台灣中小企業投資大陸有積極的示範作用。

  不同的台資企業由於經營領域、市場環境、經濟技術條件等方面的不同,面臨的轉型升級的取向、形式、目標模式和具體困難各有不同,轉型升級過程中需要面對和解決的問題不同,這就需要有相應的支持政策與措施體系。我們已有的轉型升級支持政策主要集中在產品升級及其技術改造方面,面臨轉型升級的台資企業在市場面向的轉換、經營方向與經營模式的改變、企業經營管理與公司治理結構的調整等方面同樣需要相應的支持政策。

  隨著時間的推移,所有的台資企業都會相繼面臨不同程度的轉型升級壓力,也就是說,台資企業的轉型升級實際上不是一個暫時現象,而將會是常態現象。所以,推進兩岸產業融合發展,應該加強對台資企業轉型升級的政策支持,這需要對現有台企的狀況進行廣泛調研,分門別類地梳理轉型升級的具體類型和面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相應的支持政策,力爭建立完善的政策體系。

  (二)深化體制改革,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

  隨著兩岸產業合作的深度、廣度的擴大,觸及的體制性問題會越來越多,不僅會使解決台胞、台企同等待遇問題更為突出,台資企業對營商環境的要求也會越來越高,深化體制改革對兩岸產業融合發展有直接的推動作用。
  第一,兩岸產業合作的深化,兩岸產業融合發展,需要確實解決落實同等待遇問題,我們已經先後出台了許多力求解決同等待遇的惠台政策,但這些政策的落地、落實存在問題,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體制問題,比如“條條”與“塊塊”的矛盾或不協調問題,造成解決同等待遇問題在地區間、部門間形成差異,影響了政策的實際效果;另一方面,許多同等待遇問題的產生,實際上是體制因素造成的,比如內外有別的原則及其在管理制度上的具體表現,在沒有對原有體制進行改革的情況下,我們通過惠台政策解決具體問題,實際上是一種特許方式,這不但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而且容易造成超國民待遇,形成新的問題,因此,深化體制改革是解決同等待遇問題的根本性出路。

  第二,推動兩岸產業融合發展,特別是推動兩岸產業合作及台資企業的轉型升級,需要良好的營商環境,其核心是為台資企業提供寬鬆的生產經營環境,促進公平競爭,提高經濟效率,其重點是減少行政干預並提供便捷服務,強化法治建設,經濟運行及其管理與國際通行準則接軌,這些都與現行的體制有密切的關係,改善營商環境的基本途徑就是深化體制改革。

  第三,深化兩岸產業合作,推進兩岸產業融合發展,必須擴大兩岸產業合作的領域,因而必須減少對台商在大陸投資的行業性限制,增加台商對大陸投資的行業准入領域,降低准入門檻,最好採用負面清單形式,減少准入審批環節,提高投資效率。

  (三)整合台商投資區,轉型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產業園區

  台商投資區在過去的兩岸產業合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兩岸經濟發展狀態和產業合作方式的變化,單純的吸引投資功能是不夠的,應該在引進台商投資的基礎上充分發揮擴大和深化兩岸產業合作,推進兩岸產業融合發展。

  現有台商投資區的設置,主要是基於以土地、勞動力要素為優勢吸引台商投資的。隨著大陸經濟的發展,土地、勞動力的價格優勢已經不存在,已經不再是吸引台商投資的主要因素。同時,隨著台商對大陸投資高潮期的結束,台商對大陸投資規模大幅度縮減,有些台商投資區,特別是設立時間較晚的台商投資區,台商入住率低,土地、廠房空置率高,運營狀態不容樂觀。
  未來吸引台商對大陸投資應該基於供應鏈效率、市場潛力及增值型合作等方面,即通過與大陸企業進行高效率供應鏈合作減低成本,借助大陸企業的市場通路、平台開展以提高產品附加值為核心的產品研發、品牌培育等方面的合作。如果能利用現有台商投資區的土地、廠房,鼓勵與台資企業有合作關係的大陸企業進駐,並適當享受一定的政策優惠,這樣既有利於產業集聚發展,成為吸引台商投資的有利條件,又能有效推動兩岸產業合作的擴大和深化,有力促進兩岸產業融合發展。應該研究制定相應的政策,將現有台商投資區轉型,建設為兩岸融合發展產業園區。

  (四)推動設立兩岸產業融合發展基金

  設立兩岸產業融合發展基金是基於兩岸未來產業合作與融合發展將以兩岸產業的供應鏈、價值鏈合作為主軸,以發展新興產業的合作為主要領域的客觀需要。在兩岸未來的產業合作中,引進台資企業投資並促進其在大陸快速發展,依賴於特定的供應鏈條件,是否具有足夠的吸引力和良好的發展條件,取決於供應鏈、價值鏈功能的完備與完善。新興產業與傳統產業不同的是其現有供應鏈、價值鏈不夠完備和完善,缺項及功能不足等問題會較為普遍,因而必須根據兩岸產業合作的實際需要進行及時缺項填補和功能補強。

  兩岸產業融合發展基金應該有兩個特點,一是資金構成結構複雜,既有大陸資金,也有台灣資金,既有產業資本也有金融資本,有民間資本也有國有資本,不同資金按什麼樣的比例原則構成基金並高效率運作、有效發揮作用,是設立兩岸產業融合發展基金需要考慮的重要問題;二是市場化運作與政策性指導相結合,兩岸產業融合發展基金必須按市場化原則運作是毋庸置疑的,但兩岸產業融合發展問題帶有強烈的政策性,也必須有相應的政策性支持和指導作用,如何處理兩者之間的關係,也是設立兩岸產業融合發展基金需要認真研究的問題。 

  應該儘快研究制定《兩岸產業融合發展基金條例》,明確兩岸產業融合發展基金的任務、設立準則、運作機制、規範,以法律形式為兩岸產業融合發展基金的設立創造必要的保障環境,調整現有投融資管理體制機制與相關政策,鼓勵各方面的資金力量積極參與兩岸產業融合發展基金的構建與運作,推動兩岸產業融合發展。
  註釋:

  ①陳克明,關於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基本問題的認識,《中國評論》月刊2019年9月號,總第261期

  ②③柳英,新發展格局下兩岸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合作研究,《亞太經濟》2024年第2期

  ④台商赴中國大陸投資逐年下降,“陸委會”:2023年降至11.4%創歷史新低,台視新聞網,2024.02.18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4年10月號,總第322期,P5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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