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庭訊結束後步出桃園地院。(中評社 盧誠輝攝)
鄭文燦準備上車。(中評社 盧誠輝攝)
中評社桃園12月19日電(記者 盧誠輝)民進黨籍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桃園市長任內土地開發案涉貪,8月28日遭起訴並具體求刑12年,鄭今日首次到桃園地院出庭,開庭沒多久便親自答辯暢談1小時,強調是檢方誤會,完全否認收賄,最後甚至還搬出妻子與小孩哽咽訴說自己在擔任桃園市長8年任內的委屈,認為自己對妻兒很虧欠。
桃園地院今日召開鄭案準備程序庭,鄭文燦於上午約9時18分抵達法院,在律師陪同下進入第14法庭開庭。庭訊長達3個小時,直到中午12時30分才結束,法官諭知下次庭期為12月30日上午9時30分再開庭。
鄭文燦在開庭約17分鐘後,鄭就開口親自為自己答辯,並洋洋灑灑列舉20點來反駁檢方的起訴書內容。鄭強調,他相信台灣的司法工作,也相信檢察官的案件很多,難免會有疏失的地方。他過去身為公務員,公正處理政務,不受收買,不接受賄款,這是基本原則,也相信任何民選首長對選民的託付都是珍惜的。
鄭文燦指出,他尊重檢察官調查偵辦的權力,或許因為忙碌和時間短,難免對於複雜的都市計劃過程有所誤會,這點他可以理解。他尊重司法,也相信經由司法公正的審理,可以洗刷冤屈,還他清白。他特別感謝庭上給他充分的時間可以說明,他的心中有委屈也有真相,所以才必須說明讓大家了解。
鄭文燦認為,檢察官求好心切,時間很短,難免有所誤會,人不是神,辦案也不可能100%,因此他可以理解,他希望透過這次司法的審判,讓司法成為台灣的驕傲。
鄭文燦最後還一度哽咽說,他心中其實有很多的感慨,過去擔任桃園市長8年任內,沒日沒夜,一天當三天用,他從來沒有想過自己,他被收押以後,心中覺得對太太和孩子非常虧欠,他從來沒有一天可以好好坐下來跟他們一起吃個飯,甚至是和他們聊個天,他如果不是像這樣拚命三郎的投入,桃園不可能進步這麼快,他也不可能為了區區的金錢,就被收買,他也相信不可能有民選的“直轄市長”會這樣子做。
鄭文燦庭訊結束後,有過去熟識的媒體記者上前詢問鄭“怎麼瘦了一大圈?”鄭則苦笑回應“都在為案情忙碌,可見我有多委屈”。
鄭文燦上車準備離開。(中評社 盧誠輝攝)
鄭文燦涉貪案今日開庭,吸引大批媒體到場採訪。(中評社 盧誠輝攝)
桃園地方法院。(中評社 盧誠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