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9日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經濟研究所所長、碩士生導師、“985”工程台灣研究創新基地成員王勇副教授和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經濟研究所2023級碩士研究生佘倩婷、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經濟研究所2023級碩士研究生林斐奕在中評智庫基金會主辦的《中國評論》月刊11月號發表專文《台灣尋求加入CPTPP的主要動機、策略及影響》,作者認為:CPTPP是當前全球高標準的自由貿易協定,2021年9月,基於擺脫近年島內經濟持續低迷的困境,同時試圖轉移在島內執政不力的輿論壓力,以及迎合美日區域戰略布局以謀求“國際”存在感,最終實現拓展“國際空間”的圖謀,台灣積極尋求申請加入CPTPP。由此,台灣通過法案修法推動其自身經貿體制與CPTPP接軌、積極爭取主要CPTPP成員國支持台灣加入、採取措施積極預先應對加入CPTPP可能帶來的產業衝擊等措施來積極謀求加入CPTPP。儘管如此,台灣最終加入CPTPP仍然面臨一系列“內生性”困難。與此同時,未來若加入CPTPP將會對台灣的經濟發展和社會層面產生較大程度的衝擊。文章內容如下:
一、CPTPP的發展歷程及特點
(一)CPTPP的發展歷程
《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CPTPP)的雛形源自於智利、新西蘭、新加坡和文萊四國於2005年7月簽訂的《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簡稱TPP)①。2009年11月,美國總統奧巴馬宣布參與TPP談判並自此由美國主導CPTPP談判。美國參與TPP主要是希望藉此落實其“亞太再平衡”戰略,以制衡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同時,美國亦圖謀將其發展為“重返亞太”戰略的經濟合作平台,主導未來經貿規則的制定權。2016年2月,歷經長達6年的持續談判,TPP12國終於正式締結協定。然而,在TPP即將生效前,特朗普當選美國總統,他認為TPP不利於美國本土製造業發展,上任初就宣布退出該協定。之後,TPP談判由日本主導,竭力推動TPP改組,在日本、澳大利亞等國的推動下,TPP其餘11個成員國在凍結包括知識產權在內5%左右條款後重新協商談判而形成新區域貿易協定,即《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該協定於2018年12月正式生效。自此之後,印度尼西亞、菲律賓、泰國、哥倫比亞、斯里蘭卡、韓國和英國等國先後表示加入CPTPP的意向。
2021年1月,美國總統拜登上台後,拜登政府為謀求進一步鞏固傳統貿易同盟關係,對重返CPTPP進行重新考量。2020年11月20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亞太經合組織(APEC)第二十七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上的發言中表示,中方將積極考慮加入CPTPP②。2021年9月16日,中國提交了正式申請加入CPTPP的書面信函,成為繼英國之後第二個申請加入的經濟體。2023年3月31日,英國宣布已獲准加入CPTPP。此外,2021年9月22日,台灣當局也正式遞交加入CPTPP申請。
(二)CPTPP的主要特點
CPTPP涵蓋日本、澳大利亞、加拿大、新加坡、文萊、馬來西亞、越南、新西蘭、智利、墨西哥和秘魯、英國共12個國家,2024年初,12國的GDP合計約為15.83萬億美元,占全球GDP的15%;人口約5.62億,占全球總人口的6.9%;貿易總額達7.07萬億美元,約占全球貿易額的23%。目前,CPTPP是全球高標準的自由貿易協定,是居《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歐盟、北美之後的全球第四大自由貿易區。
1.涵蓋領域廣泛
CPTPP不僅涵蓋傳統自貿協定中的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的全部議題,而且還包括環境、勞工等敏感領域,並附有《環境合作協議》和《勞工合作備忘錄》兩個獨立文件。同時還包括發展、中小企業、國有企業等議題以及食品安全、商業便利化、文化、科技等全新貿易議題。
2.邊界內議題多
CPTPP協定中約70%的議題皆為邊界內議題。同時,CPTPP協定所規制的議題已超出傳統貿易協定涉及的關稅減讓、海關措施、爭端解決等邊界議題。而且,在國有企業、勞工、環境、知識產權保護等章節條款都涉及對成員國的國內法規或政策的制約及調整。其中,國有企業章節對非歧視性待遇及商業考慮原則、非商業支持和透明度原則等都進行詳細規定,對邊境內政策影響較大;勞工和環境章節則致力於影響成員國商品服務貿易的生產端;知識產權章節對互聯網服務、制藥等領域作出新規定,同時規定了成員國國內法律強有力的執行體系。
3.高標準自由貿易協定
首先,CPTPP開放程度高。體現為:CPTPP專門設立接納新成員條款,並規定詳細的加入審核程序,有意願的國家或單獨關稅區均可申請加入。而且,CPTPP成員國普遍開放度較高,外貿發達。例如:智利、新加坡處於全球締結 《自由貿易協定》(FTA)的“輪軸國”地位,CPTPP成員可互相利用他國的FTA網絡,進一步開拓國際市場,降低域內企業間的跨境交易成本。其次,CPTPP協定沒有改變TPP協議原有的市場准入承諾,保留了其整體規則框架體系,僅暫停29個項目,其中13項與知識產權相關。同時,CPTPP協定實現了接近100%的貨物貿易自由化,而且還保留了環境、國有企業、勞工等核心領域的高標準規則體系,並將此規則體系與CPTPP協定的爭端解決機制掛鈎,使其對成員國遵守規則擁有約束力。
4.賦予成員國政府更多知識產權規則自主裁決權
一方面,CPTPP協定維持《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50年保護期的標準,暫停將版權保護期延長至70年的條款。具體體現為:一是凍結對生物製劑等新藥的測試數據給予五年市場保護期、對屬於或含有生物成分的新藥在某一締約方內首次上市許可給予至少5-8年的市場保護期等相關條款;二是不再要求對載有加密節目的衛星和有線電視信號、技術保護措施(TPM)、信息管理權限(RMI)提供更廣泛保護;三是暫停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與權利人合作阻止在線版權侵權的附件;四是若成員專利局在授予專利時存在不合理延誤,或因上市許可程序導致藥品專利有效保護期不合理縮短,不再要求締約方政府調整專利保護期限以補償專利權人。另一方面,CPTPP協定給予成員國政府更多自主裁決權,減少可授予專利客體範圍的約束條件。
5.縮小投資爭端解決範圍
一方面,CPTPP協定縮小了投資者——國家爭端解決機制(ISDS)的適用範圍,不允許成員國公司就投資合同或授權使用該條款;另一方面,給予成員國政府更多針對與公共教育、健康和社會服務相關的投資爭端豁免和例外;第三方面,暫停與金融服務相關的最低待遇標準;第四方面,進一步降低成員國政府被投資者起訴的風險。
6.暫停部分郵政、電信等跨境服務條款
首先,CPTPP協定不再要求各成員國避免通過壟斷郵政服務的收入來補貼快遞服務,不需要確保各成員國的郵政壟斷者在提供快遞服務時不濫用其壟斷地位;其次,暫停允許企業向電信監管機構上訴要求復議的程序。
7.推遲擴大政府採購覆蓋範圍談判及不加約束政府採購中勞工相關條款
一方面,CPTPP將協定生效後3年內擴大政府採購覆蓋範圍(涵蓋次中央政府)的談判修改為協定生效後5年內可發起談判;另一方面,CPTPP協定暫停政府採購參加條件中與勞工權利有關的條款,具體為:該條款要求各採購實體將促進遵守國際勞工權利有關的法律作為其採購程序的一部分,同時需要符合透明度和反腐敗章節的相關要求,並且不在締約方之間構成任意或不正當的歧視或構成對國際貿易的變相限制。
8.暫停審查低值快運貨物的關稅及環境、透明度等條款
主要體現為:一方面,CPTPP協定暫停“海關程序和貿易便利化”章節中對低值快運貨物關稅的定期審議條款,不再要求定期審議各國國內法規定的價值等於或低於固定數量的快遞貨物的關稅情況;另一方面,CPTPP不再要求採取措施打擊在另一管轄區域的違法野生動植物貿易,同時暫停“藥品和醫療器械的透明度和程序公正”附件中有關國家衛生保健項目涉及醫藥及醫療器械報銷程序公正條款。
9.協定生效方式更簡單
CPTPP協定規定,衹要至少6個成員完成國內批准程序,並通知協定保管方新西蘭之日起60日後,協定即正式生效。同時,協定生效後任何國家或單獨關稅區即可加入,但前提是與CPTPP成員就約定的條款和條件達成一致。這一條款為台灣地區未來作為單獨關稅區加入CPTPP預留了空間,同時也保留了下一步的談判空間③。此外,CPTPP協定還約定成員退出程序,需要該成員書面通知協定保管方和其他成員半年後,退出方可生效。而且,該成員退出不影響協定在剩餘成員間的效力。
二、台灣尋求加入CPTPP的主要動機
(一)試圖以加入CPTPP擺脫近年島內經濟持續低迷的困境
自2013年以來,台灣地區經濟發展進一步持續低迷,主要體現為:一方面,服務業整體發展水平較低,無法成為帶動經濟增長的主動力;另一方面,製造業發展主要集中於資訊電子信息產業,產業結構單一。與此同時,台灣以電子信息產業為主體的高科技產業對外轉移加速。加之自2020年以來爆發新冠疫情,台灣民生經濟受到巨大衝擊,其中,運輸、倉儲、餐飲、住宿等內需型服務業深陷經營困境。2020年,因“工作場所業務緊縮或歇業”而失業的人數占當年總失業人數的28.69%④。由此,台灣民眾收入水平持續下降。在此情形下,台灣當局單方面認為申請加入CPTPP,通過加強與現有CPTPP成員國的貿易往來,將為台灣地區經濟頽勢提供外在強大助推力,進而帶動台灣地區經濟結構轉型。
2021年,CPTPP的11個成員國占台灣地區貿易總額的1/4,占雙邊投資額的25.31%。其中,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是台灣地區的前十大貿易夥伴,經貿往來密切。未來隨著CPTPP成員國的不斷增加,占台灣地區貿易總額和雙邊投資比重將會進一步提高。同時,CPTPP成員國之間的關稅調整後,將對96%以上的農產品實施零關稅。由此,加入CPTPP有利於台灣地區對外經貿連結及全球經貿布局。此外,CPTPP是高質量的自由貿易協定,成員多為先進經濟體,協定內容包含電子商務、競爭政策、政府控制事業、勞工、環境、法規調和、透明化和反貪腐等許多超過WTO規範的議題。加入CPTPP有助於推動台灣地區加速與國際接軌,布局先進經濟體。
(二)試圖通過加入CPTPP轉移島內執政壓力
當前,台灣當局對島內各種社會經濟問題解決乏力。主要體現為:目前台灣地區產業面臨內外部雙重挑戰,企業經營長期缺乏競爭性發展環境,發展動力不足。同時,台灣地區內需市場狹小,企業長期面臨“產銷脫節”的困境。對此,台灣當局始終未提出有效的應對策略。由此,台灣當局試圖通過申請加入CPTPP以轉移島內民眾對其施政不力的壓力,自2018年CPTPP協定生效以來,極力向民眾宣傳加入CPTPP後“可以減少因產業外移而造成的年輕人就業壓力,提供更多優質崗位,還將更加優化勞工的就業環境和保障勞工的基本權益,促進公私企業的公平競爭以及創造優良的環境吸引外資”。⑤然而,由於台灣當局並未充分考量島內產業發展狀況,在沒有做好充分應對準備的前提下,申請加入CPTPP後,將帶來劇烈的經濟衝擊和台灣產業競爭力的急劇下降,進而將導致產品出口滯銷、失業率攀升。
(三)申請加入CPTPP迎合美日區域戰略布局以謀求“國際”存在感
首先,台灣當局試圖基於台灣地區處於“印太戰略”的前沿位置充當美國、日本等國遏制中國大陸的“棋子”;其次,台灣當局認為若台灣地區能申請加入CPTPP,將有助於與美國、日本、印度、澳大利亞等國構成“多邊安全網絡關係”,從而更好地“防範”中國大陸,提高台灣在印太地區乃至國際格局中的地位和影響力。為此,2021年9月,台灣當局對外宣稱,台灣為申請加入CPTPP已準備接受所有的規則,希望日本友人能支持台灣的努力。可見,台灣當局申請加入CPTPP的根本目的在於,借助區域內主要國家的支持和國際戰略平台來尋求在國際社會的存在感。
(四)申請加入CPTPP圖謀拓展“國際空間”
自2016年以來,台灣當局積極推行“去中國化”的兩岸經貿政策,其中,積極開展面向東盟十國、南亞六國和澳大利亞、新西蘭等18國的“新南向政策”,試圖以此實現與大陸經濟的“脫鈎”。但截至目前,“新南向政策”的具體執行仍面臨諸多困難,經濟成效欠佳。基於此,台灣當局企圖通過申請加入CPTPP以求開闢其拓展“國際生存空間”的新路徑。2021年3月,台灣當局在其“對外交往業務報告”中稱,台灣將全力推動加入區域經濟整合機制,其中,CPTPP為最優先目標,並將通過多方渠道積極爭取成員國的支持。由此,台灣當局申請加入CPTPP的根本目的在於謀求台灣在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上的“重大突破”,試圖通過參與區域經濟整合與強化區域合作,實現與CPTPP成員國之間的經貿關係“功能外溢”⑥,進而實現其以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為名拓展“國際空間”的謀“獨”之實。
三、台灣尋求加入CPTPP的主要策略
(一)通過法案修法推動台灣地區經貿體制與CPTPP接軌
台灣當局已於2021年9月22日正式申請加入CPTPP,由此,為推動加入CPTPP,台灣當局目前已完成12項“法案修法”⑦,包括:遠洋漁業條例、投資經營非台灣漁船管理條例、漁業法、藥事法、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農藥管理法、郵政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試圖透過修法使台灣地區經貿體制和CPTPP協定水平接軌。與此同時,台灣地區各產業主管機關也持續與利害關係人溝通,以掌握產業及大眾關切事項,研討和評估因應方案,並進行滾動式檢討。
(二)積極爭取主要CPTPP成員國支持台灣地區加入
2021年10月,台灣當局駐澳大利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常以立在澳聯邦議會的一個委員會上呼籲在場澳議員支持台灣加入CPTPP⑧。並污衊中國大陸對澳大利亞實施“經濟制裁”,表示這“強化了澳方與台地區進行更密切和更深入接觸的論據”。
2022年12月,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竄訪台灣並與當時的台灣領導人蔡英文見面。蔡英文希望能繼續得到對方的支持,幫助台灣參與國際組織CPTPP⑨。但大橋光夫並沒有直接回應是否支持台灣加入CPTPP,而是再三強調台海和平穩定的重要性,並表示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在同年11月的中日元首峰會上也談到台海和平穩定的重要性。
2023年2月,台灣當局與CPTPP成員國的加拿大在歷經10年的協商後,重啟FIPA(“投資促進及保障協議”)談判,之後於2023年10月,台灣當局宣布其已經和加拿大完成了有關“投資促進及保障協議”(FIPA)的談判,接下來就剩下最後的協議簽署環節。這份協議全文加上附件一共有70多條。台灣當局希望在完成這一協議正式簽署環節後,將這份協議當做未來加入CPTPP的一個跳板。具體而言:一方面,台灣當局認為FIPA談判的成功和之後的簽署,能向CPTPP成員國證明,台灣當局有能力接受“高標準”準則。換言之,就是台當局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和體量,滿足成員國的經濟利益需求。同時,台灣當局希望FIPA能在其申請加入CPTPP中發揮一定的推動作用。第二方面,加拿大今年將擔任CPTPP輪值主席國,屆時加拿大在該協定成員國之間的影響力將得到增強,由此,台灣當局對FIPA寄予厚望。然後,台灣當局希望利用加拿大“輪值主席國”的身份影響力,增強CPTPP其它成員國對台當局的接受能力,進而達到推動台當局加入CPTPP協定的目的。第三方面,CPTPP實施一票否決,即便加拿大同意台灣當局加入CPTPP,但澳大利亞和智利等反對台灣地區加入CPTPP,由此,台灣當局近期加入CPTPP仍很困難。可見,台灣當局申請加入CETPP主要是為了提升所謂“國際存在感”和影響力,達到其“謀獨”的最終目標。
今年5月20日,台灣新當選領導人賴清德在講話中聲稱台灣要爭取加入CPTPP,並自信稱已經獲得美國和日本支持。但美國已退出了CPTPP。由此,賴清德的這一講話沒有完全跳脫蔡英文當局處理兩岸關係的框架。即通過給台灣民眾的承諾拉滿以騙取選票,勝選後又沒能力或沒魄力兌現承諾。同年,在台灣大學舉辦的“地緣政治與產經新局”系列論壇上,台“電電公會”理事長李詩欽指出由於兩岸存在貿易壁壘問題,台灣要在處理完這些問題之後,下一步才能申請加入CPTPP。
(三)採取措施積極預先應對加入CPTPP可能帶來的產業衝擊
由於CPTPP市場開放程度高,台灣地區未來加入CPTPP,包括農產品、汽車等內需型產業將面臨挑戰。其中,對於可能受到衝擊的產業,台灣當局持續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以提升產業競爭力,同時積極運用數字營銷協助業者對外拓銷。對於進口產品可能帶來的衝擊,未來台灣當局將密切監測並運用相關進口救濟制度,協助業者因應。就CPTPP對台灣產業帶來的相關影響衝擊評估及配套措施,台灣當局持續開展滾動式檢討,並與相關產業溝通。近年來,國際貿易環境變化劇烈,台灣當局將就最新的狀況及數據持續開展評估。
四、台灣尋求加入CPTPP面臨的問題
(一)台灣地區不符合加入CPTPP的准入條件
首先,台灣地區必須在一個中國原則框架下,在與大陸充分協商並徵得大陸同意和支持的前提下參與國際活動。此次台灣當局雖意圖參照以往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模式再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區”的身份申請加入CPTPP,但此次協調台灣申請加入CPTPP事宜的主要負責部門為台灣當局“外交部”,而且,該所謂“官方”部門在申請加入CPTPP的準備過程中,始終積極協調和回應相關議題,活躍於各類“對外”活動中。此外,該部門還專門在其部門網站的“新聞中心”欄目下的“重要議題”裡設置“推動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專題,將CPTPP列入其中,並在“對外咨詢”欄目下設置“參與國際組織”專題。由此,台灣當局試圖通過藉申請加入CPTPP製造“一中一台”及妄圖取得衹有主權國家才能夠享有的身份和地位的圖謀亦愈發明顯。其次,CPTPP實質為國際經濟組織,該組織的現有成員均為主權國家。而台灣作為非主權地方性實體,其申請加入CPTPP准入程序為: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前提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向CPTPP提出申請,而非由台灣作為非主權地方性實體提出。再者,目前,台灣衹能參與CPTPP的經濟性議題以及與CPTPP成員國進行經濟上的業務往來,不能擅自改變交往屬性和擴大至其他功能領域。
(二)美國、日本對台灣申請加入CPTPP尚未實質支持
一方面,當前台灣雖是美國對華競爭戰略中的重要的軍事和政治“棋子”,但鑒於中美關係依舊是美國最重要的對外關係,因此,美國在台灣申請加入CPTPP上保留實際不支持的立場。具體體現為:2021年9月,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內德·普萊斯在紐約外籍記者會上明確表示,美國非CPTPP成員國,相關准入及審核程序應由現有成員國進行評估和確定⑩。同期,美國商務部長吉娜·雷蒙多在首次訪問亞洲時重申了拜登政府立場,即美國不會加入含有TPP的貿易協定(CPTPP),它不符合美國當下的貿易政策和最佳利益。此外,美國還將對CPTPP進行評估,暗示美國將另外建立一個由其實際領導且能完全替代CPTPP的經濟整合機制。由此,由於美國不是CPTPP的成員國,同時,CPTPP不是美國所預期的經濟機制,因此,美國並未實際支持台灣申請加入CPTPP。另一方面,基於中國在全球的國際地位和經濟貢獻度,若中國加入CPTPP,將有效改變當前世界經濟發展遲緩的不利局面,除此之外,中日關係也是日本最重要的對外關係之一,加之作為日本盟友的美國對台灣加入CPTPP的態度仍不明朗,同時,若日本正面拒絕台灣加入CPTPP的申請,將會影響日本自民黨一貫推行的“台日友好關係”的既定路線,鑒於此,日本作為目前CPTPP的實際主導方,對於台灣申請加入CPTPP總體持審慎對待的態度。
(三)台灣其他政黨及相關業者的質疑和反對
首先,針對台灣當局申請加入CPTPP,國民黨直接指出民進黨當局的真實意圖是“迫於大陸先遞件壓力下的被動反應”⑪。其次,台灣相關產業從業者對台灣申請加入CPTPP表示擔憂,由於加入CPTPP意味著台灣需要在更高程度和更深層次上開放市場,具體而言,CPTPP除了要求成員國開放原有的貨物、服務與政府採購市場以外,還涉及農業、勞動力、電子商務等不同領域,由此,將對台灣產業帶來嚴重的外部衝擊,進而削弱台灣產品的出口競爭力。例如:作為台灣支柱產業的農業,目前,台灣地區現有1535種、涵蓋83.5%的農產品“對外”平均徵稅率高達19%⑫,基於此,若台灣加入CPTPP,將使這些原本受關稅保護的台灣農業和農產品遭受致命性打擊。而台灣當局未能就此提前擬定相關配套政策和補救措施,隨著台灣未來若加入CPTPP後,來自CPTPP成員國的馬來西亞、越南等傳統農業國家的優質農產品大量進入台灣地區,台灣本土農產品不得不面臨滯銷的風險,台灣農業從業者將蒙受巨大損失。
五、加入CPTPP對台灣的影響
(一)加入CPTPP對台灣地區經濟發展的影響
首先,在經濟增長方面,若台灣獲准加入CPTPP,將使CPTPP區內供應鏈更趨於完整,CPTPP整體效益將明顯提升,台灣經濟成長率纍計增幅將超過2%。若未能加入CPTPP,伴隨著CPTPP接納更多成員國,對非成員國的排擠效應將更為明顯,台灣的經濟增長率由此纍計將減少0.56%⑬。其次,在對外貿易方面,若台灣獲准加入CPTPP,有助於台商深耕“南向”市場,強化台灣與東南亞國家的貿易鏈接,增加對東南亞的出口,有利於分散市場。此外,台灣與馬來西亞、加拿大及越南等許多CPTPP成員國產品彼此互補程度高於競爭,由此,有利於台灣產業與CPTPP成員國深化供應鏈合作,提升整體產業供應鏈韌性及實力。若未能加入CPTPP,由於CPTPP生效後成員國產品將更具出口競爭力,從而降低台灣產品在CPTPP成員國市場的進口占比。再者,在投資方面,若台灣加入CPTPP,有助於大幅提升台灣長期投資淨額的成長動能。若未能加入,隨著CPTPP規模的不斷擴大,各成員國的資金“磁吸效應”增強,導致對非成員國的投資規模減少。同時,也會導致非成員國或地區加速轉往CPTPP地區投資;另外,在產業發展方面,若台灣加入CPTPP,其農業、汽車與汽車零組件等產業將受到負面影響(表1)。反之,若未獲准加入,台灣的石化、鋼鐵金屬、塑料、橡膠、化學與建材等產業,將面臨CPTPP的較高貿易障礙,整體產值與出口皆會受到影響。而且,服務業也將因內需受此衝擊,導致產值下滑。
(二)加入CPTPP對台灣的社會影響
一方面,加入CPTPP後,由於台灣整體產業受惠於關稅及非關稅障礙降低,而擴大外銷動能及產值,由此將進一步提升台灣的整體薪資水平、增加就業機會和改善所得分配。另一方面,加入CPTPP後,鑒於台灣的部分產業將面臨內部市場開放的影響,台灣當局已規劃因應對策及相關配套措施。其中,針對內需型產業,台灣將在加入CPTPP談判協商時爭取分期降稅,以減輕可能帶來的衝擊。對於受台灣加入CPTTP後帶來的貿易自由化影響的當地民眾,台灣當局將透過勞工職訓、就業輔導等措施提升其就業技能,並持續強化社會安全體系。第三方面,台灣當局將進一步優化產業發展環境和加速數字轉型,力求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批准號:22ZDA12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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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徐夢琪、宮高傑,台灣地區申請加入CPTPP的動機與困境,閩台關係研究,2021(4):98-108。
⑦台灣“經濟部國際貿易局”,CPTPP說明信息——“我國”加入好處、進展及可能影響[R],2022-05-16。
⑧為加入CPTPP,台灣當局去找澳大利亞幫忙了[N][EB/OL],觀察者網,(2021-10-12)(2024-09-22),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13409309621823731&wfr=spider&for=pc。
⑨台灣想加入CPTPP,日方的表態,釋放了兩大信號[N][EB/OL],(2022-12-19)(2024-09-21),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52616214299792020&wfr=spider&for=pc。
⑩台灣爭取加入CPTPP美國務院肯定WTO表現及擁護“民主價值”[EB/OL],(2021-09-25)(2024-09-22),https://monet.udn.com/money/story/7315/5770281。
⑪台灣申請加入CPTPP 江啟臣:妥妥的政治問題[EB/OL],(2021-09-25)(2024-09-22),http://www.taihainet.com/news/twnews/twdnsz/2021-09-25/2556940.html。
⑫劉麗惠,“政府”三大措施 產業五大觀察:力拼加入CPTPP 台灣準備好了嗎?[J],貿易雜誌,2018(9):17。
⑬台灣“國家發展委員會”,“加入CPTPP對台灣產業的衝擊-定位、時程規劃與因應”項目報告[R],2021-09-27。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4年11月號,總第323期,P6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