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飽受用戶詬病的大數據“殺熟”等價格違法現象,正在引發監管部門的密切關注和重拳出擊,7月2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大數據“殺熟”是利用大數據平台進行不正當競爭的市場行為,隨著網絡購物的普及,大數據“殺熟”屢有發生;值得注意的是,修改意見把對電子商務平台的價格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從絕對額罰款改為以銷售額比例罰款,由此可見監管部門態度之堅決。 …【详细】
7月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下稱:《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澎湃新聞記者注意到,《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由1999年7月10日國務院批准,後在2006年、2008年、2010年三次修訂。相較於過去的版本,本次修訂征求意見稿的亮點,是新增了“新業態中的價格違法行為”內容。 該條款提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 …【详细】
有關部門再次對大數據“殺熟”等行為“亮劍”。7月6日,《深圳經濟特區數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網站公布,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幾天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值得注意的是,大數據“殺熟”再次成為條例和征求意見稿共同“重拳出擊”的對象。 深圳將重罰大數據“殺熟” 條例是國內數據領域首部基礎性、 …【详细】
7月1日,帶娃到上海旅游的俞先生,以9559元一晚的價格在某OTA(在綫旅游)平台預訂了上海外灘W酒店客房,辦理入住時才發現,賓客登記表上顯示只需2980元/晚,找酒店和平台退房卻遭遇“踢皮球”。他查詢發現,同一酒店同樣房型在不同平台渠道的預訂價格經常大不一樣,W酒店在A平台跟B平台預訂價格就相差3倍、差價達6000多元。 “同一個酒店,不同的價格”,不是什麼新聞,多與供需短時的失衡 …【详细】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新業態價格違法行為中的大數據“殺熟”尤其引人關注。 大數據“殺熟”是指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利用大數據分析、算法等技術手段,根據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征對其進行“精准畫像”,基於成本或正當營銷策略之外的因素,對同一商品或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價格或進行特定推送,由此侵犯消費 …【详细】
7月2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新增多條規定直指新業態經濟中大數據殺熟、電商低價傾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其中,“大數據殺熟”行為在沒收違法所得的基礎上,可以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最高5‰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將被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 如何界定“大數據殺熟”?此次新規對其概括如下:“利用大數據分析、算法等技術手段,根據消費者或其他經營者的偏 …【详细】
7月2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最高5‰的并處罰款,而且是在沒收違法所得的基礎上,“大數據殺熟”這回可真的被殺到有痛感了。當然,有能力“大數據殺熟”的平台經營者往往家大業大,在加碼不少的罰款尺度之外,更具威懾力的在於,涉事企業可能因為“大數據殺熟”,而被要求停業整頓或直接收繳牌照。 對違規企業來說,此番懲處加碼可能是“真疼”,但對深受其苦 …【详细】
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其中新增的對電商平台價格違法的處罰十分引人注目。此前,社會各界普遍呼籲出台針對大數據殺熟等電商平台價格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此次《征求意見稿》新增條款正是順應了社會各界呼籲。 電商平台在價格方面的亂象有哪些?《征求意見稿》第13條列舉的三種情況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利用大數據 …【详细】
7月2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修訂征求意見稿第十三條規定,新業態中的價格違法行為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上一年度銷售總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大數據“殺熟”是利用大數據平台進行不正當競爭的市場行為,須依法懲戒規 …【详细】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公布《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亮點是新增了“新業態中的價格違法行為”內容。其中,針對大數據殺熟采取了更為嚴厲的懲處措施。 相對其他無良的商業手段,大數據殺熟之所以更讓人不齒,一則是對熟客采取“價格歧視”有違基本的商業倫理和道義,二則是這種依賴算法的殺熟行為,表面呈現的似乎是為消費者著想的智能推送, …【详细】
近日,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本次修訂征求意見稿的一個亮點是,對涉嫌利用大數據“殺熟”的平台或商家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上一年度銷售總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近年來,隨著網絡購物的普及,大數據“殺熟”現象屢有發生。不少網友發現,同一段路程,打車軟件對兩部手機報價各異,部 …【详细】
7月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條款提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上一年度銷售總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與2006年、2008年、2010年三次修訂相比而言,本次修訂征求意見稿最吸引人們眼球的亮點,是具有明顯的時代特質,從昔日 …【详细】
飽受用戶詬病的大數據殺熟等價格違法現象,正在引發監管部門的密切關注和重拳出擊。7月2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此意見稿指出,電商平台經營者如利用大數據分析、算法等技術手段“殺熟”,可給予警告、并處上一年度銷售總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此外,近期公布的《深圳經濟特區數 …【详细】
7月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布《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下稱:《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對於“大數據殺熟”,規定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上一年度銷售總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到底什麼是“大數據殺熟”?《規定》中給出了規範的定義,即: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利用大數據分析、算法等技術手 …【详细】
貴報7月5日評論《給大數據“殺熟”戴上重罰緊箍咒》,針對防範大數據“殺熟”提出了不錯的建議。保護消費者避免被大數據“殺熟”,需要國家政府監督管理部門的主動立法、立規、立矩,也需要立行立效,決不能容許商家和平台聯手對客戶痛下殺手。 但無論監管多麼有力,也難免有盲區。一些平台可能不斷“創新”出新花招,搶監管滯後的空當,獵尋目標進行大數據殺熟這樣的情況屢見不鮮,層出不窮,像病毒一樣。因此,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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